5月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的案例,80后女研究生李某将标有“机密”字样,尚处于内部征求意见阶段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起草说明外泄,最终因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案情获悉,李某在被中国银监会法规部法制顾问处借调工作期间,于2017年2月17日上午10时许,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尚处于内部征求意见阶段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起草说明,在明知该文件首页写有“机密”字样的清况下,用手机对文件中的36张拍照后通过微信发给廊坊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兼资产保全部经理郑某。
郑某看过之后将文件照片转发给了廊坊银行主管同业业务的总监费某,费某将文件照片发布到了名为“费总工作汇报群”的下属工作微信群,该群成员廊坊银行金融同业管理部总经理陈某将文件照片发给了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翟某。2017年2月21日7时03分许,翟某将文件照片发到了“晨会小群”和“固收共进会”两个微信群。
2017年2月21日8时41分许,“晨会小群”微信群成员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鲁某委,将上述36张图片转换成为PDF格式文档,文件名为《20170221资产管理办法》并发回“晨会小群”。2017年2月21日9时08分许,翟某将该文件发到了“固收共进会”微信群。2017年2月21日9时22分许,“固收共进会”微信群成员,民生银行总行投资管理中心员工雷某将该文件发送到“投资管理中心”微信群。
2017年2月21日9时42分许,“投资管理中心”微信群成员北京光大银行工作人员彭某军,将该文件发送到“投机小分队-A9俱乐部”。“投机小分队-A9俱乐部”群成员罗某遂将该文件发送到一个名叫“奔跑吧兄弟”微信群。进而导致该文件在多个金融行业微信群及有关人员微博、博客、微信公众号中不断转发,最终造成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上被大范围公开传播。
在审查中,国家保密局给出的密级鉴定书证实,《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部分内容扫描件,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该材料泄露后,可能造成以下两个方面的危害:一是将国务院有关金融改革和金融风险处置等方面的决策过程及政策意图公开曝光,打乱金融工作部署,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秩序。二是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政策酝酿过程中的分歧和政策意图提前传递给金融市场,可能加剧部分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行为,或利用“新老划断”的政策空间规避监管,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并加大未来政策实施的难度,影响政策实施效果。
法院认为,李某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鉴于其能够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红星新闻记者 杨斌
编辑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