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未遵守“忘记权” 法国对谷歌未遵守“忘记权”罚款10万欧元。根据路透社的报道,法国的数据保护机构表示,已经对谷歌未响应欧洲隐私裁决足够广泛地过滤网络搜索结果处以10万欧元(约合11.172万美元)罚款。
周四法国国家信息自由委员会(CNIL)称,谷歌支持隐私裁决的唯一方法是删除按照名称搜索显示的结果,并显示为所有网站的过期信息。
自从2014年5月欧洲法院做出裁决,人们可以要求谷歌和必应等搜索引擎删除不合适或不相关信息——被称为“忘记权”,欧盟数据保护机构就与谷歌结下怨气。谷歌虽然遵守了裁决,但只删除了欧洲网站如德国的Google.de和法国的Google.fr的结果,理由是完全遵守可能对信息自由产生寒蝉效应。
去年5月CNIL命令谷歌将在所有域名,包括Google.com上遵守裁决,因为信息从欧洲域名转到Google.com很容易。CNIL称:“与谷歌的声明相反,扩大删除范围不会限制表达自由,因为这不涉及任何互联网内容的删除。”谷歌发言人称,该公司已经认真和全面地在欧洲执行了忘记权裁决。
该发言人表示,“但这是原则问题,我不同意CNIL有关能控制在法国以外访问内容的说法,我们计划上诉”。2月谷歌试图消除法国的担忧,删除了所有网站,包括Google.com的搜索结果,只要是搜索来自法国。但CNIL拒绝了此做法,称人的隐私权不能限制在“观看搜索结果的地理位置”。
CNIL称:“只有删除所有搜索引擎的结果,无论是使用什么搜索引擎或搜索者来自哪个地方,才能有效保护这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