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论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做诡辩论)

诡辩论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在宣传中论证一个命题或说明一个问题时,诡辩论者不去如实地、以有力的逻辑力量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而是从主观出发,以片面的、表面的、甚至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因果关系和主从关系,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为其荒谬的言论制造一种骗人的推理形式。

诡辩论是形而上学和主观主义的思维方式之一。诡辩在古希腊是一种论辩、诘难的辩论术,后来演变成一种不顾事实,凭主观好恶进行似是而非的论证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列宁指出:“概念的、全面的、普遍的灵活性,达到了对立面统一的灵活性,——这就是问题的实质所在。

这种灵活性,如果加以主观的应用=折衷主义与诡辩”。诡辩论的本质特征是从赤裸裸的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出发,一切以“我的需要”为转移,任意择取矛盾的某个侧面,随意地加以引申和夸大,从而歪曲事实真相,否认客观真理。

诡辩论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一整套主观主义手法。如强词夺理,不讲逻辑;偷换概念,转移命题;攻击一点,不计其余;生搬硬套,机械比附等等。如中国古代哲学家公孙龙提出的“白马非马”的命题,认为“白”是命色的,“马”是命形的,形色各不相干。

因此“白马非马”。在这一命题的论证中,他看到了“马”和“白马”这两个概念的差异,即发现了一般与个别差异,但过分夸大了这种差异,没有认识到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因而导致违反客观事实的错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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