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刊)7月23日,中共彬县非公有制企业委员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组织给7月19日发生火灾的家福乐超市捐款,火灾给家福乐超市造成较大损失,该文件要求各支部,各企业要迅速安排,组织捐款。此事在网络上引发一片争议。彬县人民政府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对此事作出回应,回应称,县委、县政府已责成县非公企业党委收回该文件,停止捐款活动。
事件回顾
7月19日凌晨1时许,咸阳市彬县家福乐购物中心二店发生火灾,经过14个小时扑救火势才得到控制,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购物中心内的货品损失惨重。据了解,着火超市为彬县最大的超市,里面还有金店。
7月23日,中共彬县非公有制企业委员会发红头文件组织给7月19日发生火灾的家福乐超市捐款,文件称:“火灾给家福乐超市造成较大损失,该文件要求各支部,各企业要迅速安排,组织捐款。”
该红头文件被网友发布到微博后引起争议,有网友认为超市是自负盈亏的企业,即使发生火灾这也应是商家自己考虑在内的风险之一,而近期由于暴雨缘故彬县当地许多地方庄稼不同程度受损,政府是否更应多关注当地受灾农民。
还有网友认为,红头文件岂能想发就发,真是一件“荒唐”之事,权力何时戒“瘾”?
回应称,已叫停。
7月25日,彬县人民政府在其官方网站上对“发红头文件组织给家福乐超市捐款”一事作出回应。回应称,网民热议彬县非公企业党委倡导县内部分非公企业向家福乐购物有限公司捐款一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初步调查核实,县非公企业党委在未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意的情况下,向县内部分非公企业下发了《关于向彬县家福乐购物有限公司捐款的通知》。县委、县政府认为,在家福乐购物中心二店火灾事故原因正在调查期间,县非公企业党委组织这样的捐款活动是不妥当的。因此,县委、县政府已责成县非公企业党委收回该文件,停止捐款活动。
回应指出,关于该起火灾事故原因,省、市消防部门正在做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