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3日《青海日报》报道,青海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三次全面清理,使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由最初的13681件精减到3005件,10676件不适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文件被废止。
“红头文件”,即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公众印象中有着很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红头文件”的治理关乎法治政府建设的成败,考验着政府的智慧。历史形成的“红头文件”繁多芜杂,如果清理不及时,极易导致整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不配套、不协调,从而影响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适用上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笔者认为,及时全面清理“红头文件”,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能够有力维护政令畅通和法治统一,在一点一滴的规范和完善中,加快推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清除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制度性障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