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多人都不愿意投保车险,甚至觉得投保交强险都是亏的,心里并不想花这一份冤枉钱。
那么,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交强险真的有那么不堪吗?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什么情况下交强险可以用来赔偿自身的损失?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去年9月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施行,交强险、商业车险的保障水平与之前相比有了显著的提高。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了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了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2000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了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了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另外,并不是所有的死亡伤残费、医疗费、财产损失费都能得到赔偿,像交通事故产生的间接损失交强险就不赔,具体赔偿的费用如下:
死亡伤残费用: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费用: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财产直接损失。
除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产生了变化之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根据区域进行调整,浮动比率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
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车辆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的保费是有可能下降50%的。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地区的交强险保费降幅都能达到50%,目前仅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交强险保费的降幅能达到这个程度。
如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这20个地区,如果被保险车辆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的保费的下降幅度仍然维持30%不变。
除此之外,就是交强险的基础保费了,由机动车的种类和使用性质来确定。
像比较常见的家用小轿车,交强险的基础保费就是根据车辆的座位数来确定的,5座以下的小轿车基础保费为950元,6座及以上的小轿车基础保费为1100元,实际的交强险保费再根据出险的次数与责任划分来定。
什么情况下交强险可以用来赔偿自身的损失?
大部分的人应该都知道,交强险就是用来赔对方的,也就是保险事故中的受害人。
那么,有没有一种情况下,交强险可以用来赔自己?
其实,在《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有提到,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而这里的互碰自赔,就与交强险赔自己有关了,讲的就是保险公司赔偿各自承保车辆的损失。
通俗点来讲就是,两车或者多车发生碰撞,并且只有车辆损失,损失费用不超过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的(超过一部分也没事),本由对方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改由本方保险公司进行承担。
如果互碰自赔的费用超过财产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2000元,超出的费用保险公司灵活处理即可。
写在最后
其实现在很多保险公司已经不愿意承保交强险了,尤其是带“自卸”二字的车辆,在保险公司的眼中格外的刺眼。
当某个地区出现严重亏损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保险公司拒保的现象,此时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承保交强险就意味着会出现更多的亏损。
连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公司都在出现亏损,这难道不是从侧面反映出交通事故的高发率吗?大家还有什么理由去抗拒这份国家强制购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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