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设置|应急照明设置距离要求

应急照明设置|应急照明设置距离要求

1. 应急照明设置距离要求

1、一般来说,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不是一回事,应急灯是不带标志的

2、疏散指示标志灯要求安装在墙面一米以下

3、应急照明灯安装的高度要看情况,通常是2.2米到2.5米,高度超过5米的空间,要求应急灯设在3米以下。

4、你说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灯,可能是安装在安全出口上的那种,要求是安装在门的正上方,底边距离门要20公分以上。

2. 应急照明设置要求新规范

1. 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照度值不低于0.5lx.

2. 应急照明时间不小于90分钟。

3. 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5秒钟。

瓦兹照明LED油站灯的应急是直接采用防爆大应急装置,应急时间90-120分钟,应急功率30W,应急亮度超高,满足加油站应急照明的需求。

3. 应急照明多少米必须设置

方向指示灯一般按照15-20米间隔排布,另外每个门口都要安装;

应急工作就要按照工作需要的照度去计算了。

最大25米直线距离,但场所不同,实际的安装要求是不同的,一般按消防设计图去安装即可。

消防应急灯一般安装在距地面向上2米至2.5米左右的高度。

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应安装在消防疏散通道或安全逃生出口的上方,楼梯拐角处距离地面2.2米左右的位置安装。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90min(分钟)。

4. 应急照明设置距离要求标准

一、新国标消防应急灯增加了自检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

1.消防应急灯具连续主电工作30天+/-2天(即30天左右)后,灯具会自动应急35秒左右,之后恢复到主电功能;

2.当消防应急灯具连续工作一年之后,灯具会自动应急照明,将电池里面的电量放完,然后自动恢复到充电状态(即灯具会自行对电池进行维护保养);

3.月自检应急照明时间不够30秒时,或年自检应急照明时间达不到30分钟时,灯具会报警;只有将故障排除或拔除插头的情况下,才能够阻断报警的干扰;

4.当应急灯具在每次接通市电之时,会出现自动提示声音;

5.消防应急灯具在电池坏了的情况下,会自动报警;

6.当消防应急灯具的光源损坏之时,灯具面板上的黄色指示灯会点亮并报警;

7.报警频率:每分钟至少响一次,每次持续时间为1-3秒,报警声音在65分贝 -85分贝之间;

新标准规定:

GB17945-2010新的国家标准,对消防应急灯具表面亮度和光通量(光照亮度)进行明确要求,标志灯表面亮度不应小于50cd/㎡,应急照明灯具的光照亮度不应小于50流明以下;

以前市场上使用的老国标消防应急灯具由于缺乏对亮度要求,导致大部分应急照明灯具无法满足消防要求,消防隐患时时存在;而新国标的消防应急灯具亮度比以前灯具的亮度提高了10-50倍,有效地保障消防安全的要求;

新国标消防应急灯不能采用阻容降压方式:

1.老国标形式的消防应急灯,采用阻容降压方式,但是阻容降压功率因素过低,浪费电量太多,一台应急灯使用阻容降压一天多浪费近一度电;

2.阻容降压会改变正常线路的相位,使三相四线的中线产生大电流并发烫,大批量使用会破坏电网;

3.劳士新国标消防应急灯具全部采用变压器,耗电小、效率高、性能稳定;

新标准增加了对防护等级的要求:

防护等级:目的是防止人或畜接触到灯具带电的部位;在新国标消防应急灯具中使用防护等级IP30,能有效防止人或畜伤亡;同时规定消防应急地埋灯的使用防护等级为IP65,由原来老国标的AC220V市电供电形式,调整成现在的以安全电压供电的形式,对应急灯具的安全性能进一步进行了提升;

新国标应急灯增加了对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要求:

在新国标中规定:已接地的消防应急灯具的爬电距离大于2.5mm,电气间隙大1.7mm,空气及物体本身都存在导电性,爬电距离及电气间隙的要求,将减少由此因素导致的电气短路,降低安全隐患,并保护电网的安全;

新国标消防应急灯具应与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连接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配电箱与消防设备直接联动,避免火灾发生时,市电能够正常工作,而应急灯具无法进入应急状态;应急照明配电箱将根据消防联动信息自动将所有应急灯具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5. 应急照明设置距离要求多少米

一般安装在距地面向上2米至2.5米左右的高度。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应安装在消防疏散通道或安全逃生出口的上方,楼梯拐角处距离地面2.2米左右的位置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90min(分钟)。消防应急照明灯,包括消防照明应急吸顶灯,消防应急筒灯、射灯和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于常规建筑较长安全出口走道或紧急出口通道时,安装布灯密度不应大于20米,在出口通道的拐角处或安全出口通道环境较复杂等位置,应该适当增加应急照明灯具的数量;

6. 应急照明设置高度

常见的消防应急照明灯,一般安装于疏散通道大门出口的门框上方,走廊、安全出口走道的墙壁上,距离地面约2米以上的高度;大型的电子市场、购物中心等场所,双头应急灯有直接壁挂安装于立柱上面的。消防应急灯的安装位置以不被物体撞击,遮挡为好;安装过高,会影响停电应急时光照亮度的光效作用,及对应急灯具进行检修、调试的不便;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的按照高度以2.2米左右即可;也要根据使用场所的实际情况而定,当使用场所的空间较大,应急灯具的使用密度增加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的对安装高度进行调整;前提条件必须满足消防检查验收部门的相关规定。

7. 应急照明设置距离要求多少

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所以不要超过2.5m,在顶棚下大于20cm就可以了。

2.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灯宜设在出口的顶部(多见安装于门框上边缘部位);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所指的是壁装或暗装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4.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5.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8. 应急照明安装规范距离

一般来说需要每隔两米的距离就要设置一个,而且设置的高度也有规范要求,距离地面需要达到两米以上。在一些购物中心或者大型商场,它有双头的应急灯,并且可以直接安装挂在立柱上面,要做好保护的措施。安装高度不能超过两米范围,要不然会影响到照明效果,同时日后维修也不是特别方便。

消防应急灯一般来说安装在通往室外的出口或者应急通道的出口处,要非常明显。有的会安装在门框的上方,如果门窗门框比较高,应该安装在它的侧面位置,要非常显著,不能受到火灾烟雾的影响。

9. 应急照明设置间距

6系统设置 6.

1 一般要求 6.1.1设置C、D类系统的建筑中可局部设置A或B类系统。

6.1.2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保证疏散走道上或公共厅室内的人员在任何位置都能看到疏散指示(出口标志或指示疏散方向的标志),并应根据应用场所选择规格适宜的标志灯,视距应满足附录 的要求。6.1.3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应保证应急照明区域内的照度均匀分布,宜采用多点设置方式。6.1.3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设置,应能连续引导该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6.1.4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门、窗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6.1.5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6.1.6 盲人集中的场所宜设置声音疏散指示系统。6.

2 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 6.2.1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1 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2 多层、高层建筑中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

3 公共建筑室内最远点至房间疏散门距离超过15m的房间出口。

4 在地面首层无障碍出口处应设置肢残人员标志,并在各层消防电梯口设置肢残人员标志。6.2.2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述要求: 1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内侧,其标志面应朝向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2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上方居中或门的旁边,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大于200mm。6.2.3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1 疏散走道拐弯处。2 地下室疏散楼梯间。3 超过20m的直行走道、超过10m的袋型走道。4 人防工程。

5 避难间、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6.2.4 楼梯间应设置指示楼层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地面层应同时设置指示地面层和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6.2.5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疏散走道的顶部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2.2m~2.5m。2 设置在疏散走道的侧面墙上时,设置高度宜底边距地1m以下,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灯具突出墙面部分的尺寸不宜超过20mm,且表面平滑。3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在地面设置时,灯具最高点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3mm,灯具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4 导向光流型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应与疏散方向相同,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5m,在地面设置时应符合本条第2款要求。5 地面设置的消防应急标志灯防护等级应符合IP65要求。注:1、2种设置方式可在消防应急标志灯中增设消防标志牌。6.2.6 展览厅、商场、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在满足6.2.5条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宜在疏散路线的上方设置消防应急标志灯,消防应急标志灯的疏散方向应指向固定的安全出口,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2 室内高度为3.5m~4.5m的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中型消防应急标志灯,高度超过4.5m的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大型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60m,展览厅、商场设置间距不宜大于40m,消防应急标志灯底边距地面高度宜大于3m。6.3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 6.3.1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1 建筑物内的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应优先设置在走道交叉处及拐弯处、自动扶梯上方或侧上方附近。2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3 无自然采光或夜间使用的公共场所及公共场所内流动人员数不少于5人的房间。4 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的寝室、老年公寓的房间、医院的病房和监护室等需要救援人员协助疏散的场所。6.3.2 四星级及以上的宾馆,宜在客房内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6.3.3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应符合下述要求: 1 宜嵌顶或吸顶安装,当条件限制时可设置于走道侧面墙上,其底边距地高度宜大于2.5m。2 应根据环境合理选用具有防潮、防水、防尘、防爆、防震、耐腐蚀和抗机械损伤等防护类别和等级的消防应急照明灯。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可使用正常照明灯具。3.2.4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的照度应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值。(非电池供电) 3.2.5 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应使下列地点的照度高于其周边区域的照度: 1 指定的疏散出口和安全标志。2 疏散走道中每个行进方向改变处。3 每个内连走廊的连接处。4 安全出口的外面及其附近区域。6.4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的设置 6.4.1 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宜设置于值班室、设备机房、电气管道井或配电间等房间内。6.4.2 配电箱和分配电箱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GB50054中的规定。6.4.3 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 m~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0m。6.5 应急电源盒的设置 6.5.1 应急电源盒与配套的灯具间距不宜大于1m。6.5.2 应急电源盒暗设时其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手动试验装置应设置在能够观察和操作的位置。6.5.3 6.5.4 应急电源盒与其供电的照明灯具间的连接线应有防止鼠咬保护。6.6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设置 6.6.1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宜置于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场所。2使用酸性电池时,不应设置于带有碱性物质场所;使用碱性电池时,不应设置于带酸性的场所。3应距暖气等热源1m以上。6.6.2 严禁在密封环境中使用,应安装于通风良好地方;电池容量≤10000V Ah至少有自然通风孔;当电池容量呈≥10000V Ah时,除自然通风孔外,尚应加装通风装置并保证通风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时。6.6.3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柜(箱)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1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GB50054中的规定。6.7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置 6.7.1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设置于消防控制室内,没有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6.7.2应急照明控制器在消防控制室落地安装时应符合GB50116中消防控制室内布置的相关要求。6.8 疏散指示标志牌 6.8.1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标志牌只能设置在地面或距地面1m以下的侧面墙上。6.8.2消防标志牌不应设置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特殊标志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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