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2月24日讯(记者 王新凤 通讯员 刘丽)2月23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发布《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考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环境。《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采用量化考核记分进行考评,对代理机构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以一个年度为一周期,对记分累计汇总。期限届满后,考评记分清零重新计算。办法规定,代理机构有安排不符合登记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开展工作等11类行为的,每发现扣1分;对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有因工作疏忽使开评标文件和保证金函件在签收、开标评标、封存等环节保管不严,发生遗失等3类情形的失职和不良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有未认真履行代理工作职责,服务态度恶劣,引起投诉等10类失职和不良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有违反《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要求,必须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而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擅自在场外进行交易等8类失职和不良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6分。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司法机构查处的,从其处罚规定,并同时按上述行为扣分。
同时,代理机构对交易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或者举报其他市场主体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属实的,每次加1分。
市交易中心对招标代理机构在记分周期内的记分情况进行汇总,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或有加分的,中心进行通报表扬;招标代理机构周期内累计记分超过6分,从业人员累计记分超过2分的,实行及时提醒、负责人约谈、定期公告。记分周期内代理机构累计记分超过10分(含10分),交易系统自动停止受理其场内交易代理项目半年,并上报市公管办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所有考评结果通过市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和市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网站公示。
《办法》适用于进入市交易中心现场交易的代理机构的交易行为考评和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失职和不良行为涉及违法违规的,除按本办法记分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报行政监管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