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个人投资者资金门槛50万元(北交所第三批规则来了)

北交所个人投资者资金门槛50万元(北交所第三批规则来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满乐 北京报道

  9月1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市场股票交易,应当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另外,个人交易者还应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据北交所表示,目前,《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时间另行通知。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即可以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预约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

  9月2日,北交所正式宣布设立。按照现行制度安排,未来精选层挂牌公司将全部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后续北交所上市公司,将从符合条件的创新层挂牌公司中产生。此件,投资者参与精选层交易需满足“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硬性条件,而此次《管理办法》的发布,也意味着投资者门槛的再次降低。

  实际上,2019年底全国股转公司就曾发布了修改后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门槛已经过一轮修订。修订后,投资者参与精选层股票发行和交易需满足“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硬性条件,投资创新层和基础层则分别需要满足人民币150万和200万以上的门槛。这较此前统一的500万元门槛有明显的降低。

  修改后的办法还将个人投资者资产标准由金融资产调整为证券资产。同时,新办法优化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要求主办券商结合投资者信息及其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况,及时更新评估数据库,主动调整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

  当时,全国股转公司认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新三板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经过近七年发展,新三板市场部分挂牌公司对股权分散度需求逐步提升,投资者逐步趋于理性,挂牌公司股东、投资者对股票流动性提出更高要求,以及新三板市场监管水平的提升,使得新三板具备了调整和优化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条件和基础。

  但在业内看来,精选层或者说未来的北交所投资者门槛还有进一步的下调空间。

  金长川资本总裁刘平安此前就判断投资者门槛一定会降低,“现在新三板一共7300多家挂牌公司,有170万左右的开户规模,这是远远不够的。第一步降到50万元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投资人的规模不够,是不可能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