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辑超文本标记语言文件和使用有关标记符时有一些约定或默认的要求。 文本标记语言源程序的文件扩展名默认使用htm(磁盘操作系统DOS限制的外语缩写为扩展名)或html(外语缩写为扩展名),以便于操作系统或程序辨认,除自定义的汉字扩展名。在使用文本编辑器时,注意修改扩展名。而常用的图像文件的扩展名为gif和jpg。 超文本标记语言源程序为文本文件,其列宽可不受限制,即多个标记可写成一行,甚至整个文件可写成一行;若写成多行,浏览器一般忽略文件中的回车符(标记指定除外);对文件中的空格通常也不按源程序中的效果显示。完整的空格可使用特殊符号(实体符)“ (注意此字母必须小写,方可空格)”表示非换行空格;表示文件路径时使用符号“/”分隔,文件名及路径描述可用双引号也可不用引号括起。 标记符中的标记元素用尖括号括起来,带斜杠的元素表示该标记说明结束;大多数标记符必须成对使用,以表示作用的起始和结束;标记元素忽略大小写,即其作用相同,但完整的空格可使用特殊符号“ (注意此字母必须小写,方可空格)”;许多标记元素具有属性说明,可用参数对元素作进一步的限定,多个参数或属性项说明次序不限,其间用空格分隔即可;一个标记元素的内容可以写成多行。 标记符号,包括尖括号、标记元素、属性项等必须使用半角的西文字符,而不能使用全角字符。 HTML注释由"<!--"号开始,由符号”-->“结束结束,例如<!--注释内容-->。注释内容可插入文本中任何位置。任何标记若在其最前插入惊叹号,即被标识为注释,不予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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