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汕尾市的刘先生(化名)向南都记者爆料,十多年前办理的运营商流量不限量套餐,现在被限速,导致近期无法正常上网课。
对此,南都记者了解获悉,刘先生在2004年(2G时代)办理了手机流量20元套餐,当时运营商为了推广宣称办理该套餐可以无限量使用流量。但是此后,运营商下架了类似的WAP包月套餐,并明确表示WAP包月套餐无法使用4G服务。
运营商人士表示,刘先生的情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运营商曾多次出台优惠政策以令这些用户变更套餐使用上高速网络。不过记者获悉,刘先生曾拒绝更改套餐。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肖锦阳建议,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遵循《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与用户在公平、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下,履行合同义务。通信行业专家项立刚则表示,此前运营商在合同条约上存在一些漏洞,运营商应该给予用户一定赔偿,同时运营商和用户都要各退一步。
南都记者最新了解到,目前运营商方面已经承诺给予刘先生一定的流量补偿。但是刘先生表示需要恢复正常的网速,并要求运营商在目前的情况下也要满足其无限量使用流量的条件。
用户:
16年前办的20元包月不限量套餐被限速
3月15日,刘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因为当时运营商宣称可以无限量流量上网,其在2004年,办理了手机流量20元套餐(GPRS无限量),一直沿用至今。但是进入4G时代,运营商拒绝给刘先生升级——以4G的网速无限量使用流量,但只有3G的网速。刘先生表示,近期更是降到了2G网速的水平。
因此近期,刘先生开通了一个30元5GB的5G流量包,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却发现这个新办理的流量包套餐仍然是2G网速。刘先生表示其研究了运营商客户服务协议条款,GPRS(数据传输技术)属于增值业务,用户可以自由更改,运营商不能以增值业务来限制使用其它套餐。在办理5G流量包时可以成功办理,那就说明和现有套餐不会互斥,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但是由于运营商关闭了我的4G功能,导致我无法使用。现在小孩上网课非常需要网络。”
据悉刘先生上述的不限量流量套餐是运营商在2G时代为了推广手机上网的流量套餐包。南都记者了解到,以中国移动为例,2003年开始,移动等陆续在部分省市推出WAP包月套餐,每月流量不限,北京有神州行15元包月和动感地带20元包月两种套餐。但是在2006年6月,中国移动就已经下线WAP包月套餐,原有用户不影响使用,新用户无法申请。其后在2009年这批早期的不限量包月套餐使用者可以继续以最多20元每月的价格享受无限的3G流量。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5月2日,北京移动发布公告称,所有北京神州行15元上网包月套餐和动感地带20元包月套餐用户必须恢复到2005年7月时的网速,并建议更改套餐。其后有使用无限流量套餐的用户声称被限速,还有一部分用户被限量,每月使用超过15G就停网。
2013年底,中国进入4G时代。这时候运营商已经明确表示WAP包月套餐不使用4G服务。也有运营商提出给老用户流量补偿的方案。如移动此前表示:对于20元GPRS业务WAP包月套餐的客户,如果想使用4G(TD-LTE或FDD-LTE制式)网络服务,中国移动将给予一定的“转套餐赠送流量、话费补贴或终端补贴”等优惠举措,方便客户升级为新套餐;但对于坚持要通过WAP包月套餐不限量使用4G(TD-LTE或FDD-LTE制式)服务,并以多种非理性群体性等方式提出诉求的客户,中国移动表示将不予支持。
对于上述事件,刘先生表示确实曾经接到过运营商通知更改套餐的消息(每月20元购买20G流量),但是刘先生拒绝接受这一建议。他表示,当初办理这个套餐时运营商声称可以免费使用流量上网,按照套餐合约说明,这一套餐可以使用到2099年。现在如果按照运营商的规则,只能花钱买流量,他觉得不划算,因此他拒绝更改套餐。
而对于被运营商限制流量影响到网课一事,刘先生其后承认小孩上网课其实使用的是WIFI,并不是直接用手机流量上的网课。不过刘先生强调:因为平时家长也要用手机和老师交流上网课的内容,现在2G的网速,交流起来不方便,其实也会影响到小孩。
运营商:
历史遗留问题,2G套餐无法使用4G网络
对于刘先生遇到的问题,南都记者采访相关运营商得知,类似刘先生这样的情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运营商也曾多次出台优惠政策以令这些用户改变套餐使用上高速网络。不过如果按照刘先生的诉求,要求现时以2G时代的资费水平使用无限量流量,这是对其他用户的不公平。
南都记者检索发现,如中国移动曾在2015年2月时在其官方微博处解释:早2003年起在部分省(市)公司推出的10元、20元等档位的无限制资费优惠方案,包月优惠范围仅限于基于GPRS制式也就是2G网络通过cmwap访问WAP类专有业务网站,并不适用目前推出的基于LTE制式的4G网络业务。中国移动认为,一方面,从合同约定上来看,业务受理单上明确标明了开通GPRS业务的cmwap包月套餐,而所谓的GPRS也就是我们所说的2G网络,因此,优惠方案仅限于通过2G(GPRS制式)网络通过cmwap访问WAP类专有业务网站。由于2G和4G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网络制式,若要求以此包月套餐优惠条件访问基于LTE制式的4G网络,已经超出双方当时约定的服务范围,实质上是改变电信服务合同约定的行为。
律师:
用户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肖锦阳告诉南都记者,运营商于2G时代的产品设计与产品管理粗放无序,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未明示“只限GPRS网络使用”等限制条件,这就造成在运营商施行2G/3G/4G一体化运营政策后,这类套餐仍具备在3G和4G网络条件下使用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电信用户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电信服务质量。电信业务经营者拒不解决或者电信用户对解决结果不满意的,电信用户有权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申诉。
肖锦阳律师建议: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电信业务经营者更应遵循《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与用户在公平、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下,履行合同义务。
通信专家:
运营商和用户应各退一步
而通信行业专家项立刚表示,这种历史遗留问题,用户和运营商只能找到一个折中的办法。运营商在当初制定合约时,存在一些漏洞,现在如果用户还是坚决不更改套餐,运营商确实给这些用户提供了“无限量”套餐,“运营商提供了不限流量的服务,只是2G的,也合法,你也没办法说它。”而用户用一个很便宜的价格办一个说完全不限流量的套餐,无论2G、3G、4G、5G都可以使用,这也是很不现实的。其认为运营商和用户都要互相退一步,运营商给用户一定的补偿,用户能够接受的补偿方案。
3月14日,广州消委会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披露,疫情期间至今广州消委会收到三大运营商投诉案件达1600多宗,并各大运营商切实重视和做好最基本的日常网络信号覆盖保障和宽带维护工作,不断优化通信服务。三大运营商确实为消费者在疫情期间提供更“人性化”服务做了不少的工作。但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情况来看,信号不良,宽带故障等通信服务问题亟待获得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虽不是因为疫情而起,却是因为疫情这一特殊时期,消费者对优质通信服务的渴望,对提升通信服务水平的期待越发强烈。
因此,广州消委会敦促各大运营商,切实重视和做好最基本的日常网络信号覆盖保障和宽带维护工作,不断优化通信服务。同时,消委会建议广大消费者,遇到相关通信服务问题,应当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在疫情期间遇到相关纠纷,应当理性维权,理解和配合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以疫情防控这个大局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