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扣押电脑流程
如果非法经营罪成立,公安机关所扣押的电脑等作案设备,应当依法予以没收,估计不会返还了。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 扣押电脑流程图
《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
3. 公安扣押的电脑会归还吗
公司可以报警啊,毕竟电脑不是你的,你拿了属于不当得利了吧。
4. 扣押的电脑能要回吗
扣留物品的期限是1年,如果案件调查需要,还可以延长扣留,延长扣留的最长期限也是1年。
关于物品扣留的法律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里有,这里就不转述了,楼主可以上网搜一搜。关于什么时候能要回来的问题,肯定是要等到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的。你电脑里的内容属于物证范围,在案件没有办结之前是不会还给你的。5. 警察扣押电脑
说真话,你的电脑被他们扣押,如果你的手里什么都没有的话,甚或者你有手续,但电脑内容方面的记录空白,那么他们随时可以、更改时间添加内容等方式伪造。
6. 电脑被扣押 怎么要
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完毕,取保候审被扣押的电脑与本案无关会退还给当事人的。
7. 扣押需要什么手续
摩托车被扣,取车需要带驾驶证、行驶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2.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扩展资料:摩托车过户需要的手续:
1.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
2.若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3.个人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
4.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5.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
6.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车管所大厅二手车交易窗口办理。参考资料:
8. 扣押手续怎么处理
处理方法如下:
1.第一时间联系客户
如果货物被目的港海关扣下来,要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商讨解决方案,最好让目的港客户协助去清关,避免扩大商业纠纷,影响信誉及后续合作。
2.及时联系报关行
货物被扣后,海关通常会发通知。要仔细看清通知的内容,注意看问题出在哪里然后及时通知报关行。
3.准确回复海关,并提供充足证据
海关在下达通知后会给一定时间来准备要提供的文件材料等。这些都要看清楚,要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如果想要自己回复信件给海关也可以,那就要在报关行的配合下,把这些资料通过报关行发给海关。
4执行海关的处理决定
1)因申报货值太低扣关,补交关税后从海关拿货出来。
2)手续不全的货物扣关,比如个人进口,海关要求有进口权,找有进扣权的公司代理清关。
3)如果是需要相关认证手续的,尽早补办尽早提供,但提供不了的话就无法清关。
4)可以向海关申请货物退运,按国际惯例,清关不了的货物可以申请退运回发货地或是第三方贸易港口。
9. 扣押的流程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六十二条扣押违法车辆或《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六十一
不依法接受处理
依法接受处理: 1.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后 2.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后。 3.按照《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依法解除扣押。
扣押车辆30日;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可以延长30日。延长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扣押车辆60日;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必须解除扣押。 否则违反第六十二条第三款。
扣押车辆6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没有提起复议或诉讼: 1.《行政处罚法》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2.行政机关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依法将扣押的车辆进行拍卖抵缴罚款。 3.必须经过催告程序。
解除扣押后,当事人未缴纳罚款也未领取车辆。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没有提起复议或诉讼,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自期限届满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必须经过催告程序 2针对领取车拒不交罚款者; 3针对不领车也拒不缴纳罚款者;(能找到当事人) 解除扣押后,无法找到当事人,依法报警处理。警方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10. 扣押的基本程序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