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股权投资基金通常采用的方法)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股权投资基金通常采用的方法)

  现阶段,在中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发挥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

  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首要目标就是引导,通过引导使社会资本进入某一特定领域,利用基金的杠杆作用扩大对行业的整体投入。研究表明,国外引导资金多表现出重引导轻管理的特征,引导资金在运营过程中,并不参与所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且不以盈利为目的,这是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最主要的特征,选择合适的创业投资管理团队,委托给专业机构进行管理运作,而政府则将工作重点集中于监管层面,同时许诺在一定时期退出,让民间资本能够以较小代价收回政府股份,借此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于创业投资产业。

  2、政府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

  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闲置资金投资于创业投资产业,带动创业投资产业振兴,是引导资金运用的又一政策目标。以少量的国家资本引导、吸附更多的民间社会资本投向创新型企业,促进中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一般的资金运用模式,无论是激进型的,还是稳健型的,最终评判其是否成功的标准都是基于财务目标的实现。而引导资金作为一种特殊资本,其考核应采用综合性考核而非财务目标。例如,是否通过对某些重点企业的扶持,实现了政府当初的产业发展构想;是否通过对某些创业企业的支持,吸引海外人士回国创业;是否通过对某些企业的投资和引导,带动了一批成功的企业,从而形成了一条成功的产业链等。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引导资金的运作更重视对产业而非企业的引导。

  3、政府引导基金解决市场失灵

  引导资金的设立,主要目的是政府通过释放投资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使投资人参与到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中去。所谓”市场失灵”,是指民间创业投资通常都喜欢投资于项目企业的中后期,尤其是Pre-IPO阶段的企业,此时企业基本具有可预见的商业利润,因此这种投资只是”锦上添花”。但处于种子期与初创期的高新企业多数处于高风险的阶段,很难引入投资基金”雪中送炭”,这时候就需要政府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引导。设立引导资金,以引导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恰恰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

  4、政府引导基金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金融危机后,实体经济普遍面临着,由于金融市场避险情绪所导致流动性黑洞造成的融资困境。此时,由于金融市场参与者无法对投资风险进行正确评估,从而对可能的潜在不确定产生过激反应:一方面,在市场并不缺乏资金的情况下,由于投资者避险情绪引发金融市场整体流动性暂时丧失,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企业融资困难;另一方面,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的投资人,由于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从而选择某些相对安全的投资产品,造成此类产品价格非理性上涨。在上述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遭到扭曲。而引导基金的介入,有利于缓解投资者的紧张情绪,通过引导资金的导向作用,借助政府与投资人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缓解投资者的过激反应,最终促成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5、政府引导基金促进创业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创业投资行业发尚处于发展初期。而且,受到政策环境,技术水平和人才不足等原因的制约,中国的创业投资行业竞争力较弱,大部分创业投资基金被国外资本占据。因此,中国的创业投资行业符合幼稚产业的相关定义,政府可以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对创业投资的扶持。

  第一,创业投资的高风险特征决定了需要政府支持。政府对创业投资干预主要原因之一是仅依靠市场机制,很难保证高新科技产业发展得到足够的资本供给。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这一形式,可以有效推动创业投资行业发展,进而有针对性的扶植高新技术产业。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不但需要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创业投资行业,而且还要亲自组织创业资本,特别在专注于早期阶段的创业投资。

  第二,创业投资目标属性决定了政府支持的必要性。创业投资的投资标的主要是高技术型中小企业。由于市场机制在调节中小企业创业资本供给方面的困难,创业投资的存在对于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技术导向型中小企业资本供给不足至关重要。创业投资在促进中小企业,尤其是技术导向型中小企业成长方面发挥着特殊的功能。而如前所述,中小企业的创办和成长在促进经济健康增长和技术创新、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不同程度参与创业投资产业的发展过程,通过对创业投资行业的扶植,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第三,创业投资环境的改善需要政府支持。创业投资作为高技术产业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新型投资体制,本身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特征,对宏微观运作环境具有较高的要求。而政府的扶植可以为创业投资提供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土壤。创业投资发展历史表明,离开了政府的扶植,创业投资将不可能发展到现在的规模和水平。

  第四,创业投资的发展需要政府的融资引导作用。如果以资金的运动方向为依据,那么完整的创业投资活动可以划分为:资金进入创业投资产业的融资阶段、决定创业资本投向具体创业企业的投资阶段,与完成投资实现收益目标的退出阶段。在创业投资的三个阶段中,融资活动是创业投资整个过程能够顺利进行的起点与保障,如果在融资阶段中受到阻碍与抑制,那么,创业投资必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功能,甚至无法正常开展与运行。所以,相对于后两个阶段来说,政府在融资阶段中所起到的帮助与支持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与不可或缺。

  第五,创业投资人才的培育需要政府支持。创业投资人方的培育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与支持。在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促进大学和研究机构与工业界之间的合作、发展科技教育、培训专门人才等方面,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设立孵化器和政府采购的方式,支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从而为创业投资提供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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