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三之所以杀死田小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鹿三从心里不认可田小娥是自己的儿媳妇。因为田小娥是一个不守妇道,不干净的女子。她是郭举人的小妾,后和黑娃私奔,娶这样的儿媳妇有辱门风。二是田小娥生性风流,喜欢勾引男人。
陈忠实的小说《白鹿原》中,黑娃的父亲鹿三觉得田小娥先是带坏了黑娃,然后又勾引白嘉轩的大儿子白孝文,让白嘉轩蒙羞。
鹿三觉得忍无可忍,“在心里说:我就要做成我一生中的第二件大事了,去杀一个婊子去除一个祸害。”在一个月黑之夜,敲开了田小娥的窑洞门,用一个梭镖钢刃杀死了田小娥。
之后,黑娃为了给田小娥报仇,先摸到鹿子霖家,然后又摸到白嘉轩家,他认为,白嘉轩是杀死田小娥的凶手。
紧要关头,鹿三拿出了凶器梭镖钢刃,上面的血迹已经变成了黑紫色。黑娃一见是父亲杀死了田小娥,他再大逆不道,也不可能杀死父亲,只能策马离开白鹿村。
鹿三蓄意杀死田小娥,如果田小娥正当防卫,杀死鹿三,会引发怎样的后果?
李沁扮演过电视剧《白鹿原》中的田小娥
鉴于田小娥此前以美色勾引黑娃和白孝文,在宗族社会的伦理框架之下,她首先就不是一个正经女人——鹿三已经把他定义为婊子。
即便当地县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田小娥不必承受法律责任,那么,很难说作为族长的白嘉轩会坐视不理。
于公,一个婊子让村庄里的两个壮年男人先后堕落,并杀死其中一个人的父亲,他无法坐视不理;
于私,被田小娥勾引的白孝文是他的儿子,鹿三和他交情深厚,他也不可能没有情感上的仇视。即便以族规处理,恐怕田小娥已经无法再白鹿村立足。
因此,即便田小娥正当防卫,除了刑法上的风险,还有农村宗法制度伦理之下的风险:
作风败坏、不被承认的儿媳杀死了公公,必然难以见容于乡村社会,很可能被当做“公害”被清除。此外,她还将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
正当防卫并不容易。那么,血亲复仇呢?
如果真的是白嘉轩杀死了田小娥,那么,黑娃当天很可能用手枪击毙白嘉轩,这也是最典型的血亲复仇——对安分守己的农民而言,走到杀人这一步需要巨大的决心和勇气。
但是,对于已经成为土匪的黑娃而言,这一关早已迈过,况且,自己的媳妇被人害死,自己的血亲复仇无疑具有一定的正当性。
无论是鹿三杀死田小娥,还是黑娃对白嘉轩做有罪推定上门行凶,都意味这暴力的泛滥,正义的缺席。
鹿三杀死田小娥之后,自认为是为民除害。
事后,白嘉轩对鹿三说,“人家听你的话就是你的儿媳妇,人家不听你的话不服你的管教就不是你的儿媳妇了,你也就不是人家的阿公了,由人家混人家的世事去,你杀人家做啥?”
鹿三虽然心里有点泄气,嘴里仍然硬撑着说;“你想事想得开,我可就想不到这么圆全。反正杀了她,我也给黑娃交待清白了,我不后悔。”
不难看出,经过白嘉轩这么一说,鹿三虽然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不妥,但仍然觉得有理。而他得到的报应,不过是田小娥的鬼魂几次附身,仅此而已。
正当防卫和血亲复仇,都隐含着对正义的追求。
那么,正义如何实现?我同意周濂在《正义与幸福》中所说。
“国家可以在法治、公平和正义问题上有所作为,为公民提供自尊的社会基础或者幸福(繁荣)的必要条件,虽然这些工作顶多能够成就一般的社会,但是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然善莫大焉。”
如果周濂的愿望在田小娥生活的社会已经实现,那么,鹿三首先不会觉得自己有权力杀死田小娥。
如果田小娥正当防卫杀死鹿三,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她面临的道德和伦理责任,也会微乎其微——即便是族规,也必须服从于法律。
但是,周濂的言说蕴含着一个基本前提,他所指的国家,必须已经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如果权力为所欲为,则既无正义,民众也不可能获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