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一审被判死刑后,二审改判死缓(极目新闻此前报道)。受害人亲属抗诉后,四川省高院于今年8月20日对案件进行再审。经过4个多月的等待,12月31日上午,四川省高院在四川绵阳监狱对此案进行宣判,极目新闻记者从当天出庭的受害人近亲属处获悉,被告张志军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1月,杨某芬和丈夫邹某海夫妻俩从吉林公主岭市乘火车南下,到2600多公里外的四川彭州,准备和在那定居的儿子一起过年。
这对夫妇可能压根都没想到,他们和儿子的性命全都葬送在了那里。而杀害他们一家三口的,竟是儿子邹术(化名)的岳父张志军。
张志军一审被判死刑后,提出上诉,二审改判死缓。
得知这一消息后,杨某芬夫妇远在东北的亲属难以接受,他们已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抗诉申请。
在改判理由中,二审法院提到“被害人不期而至抢夺孩子,张志军劝阻无效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及亲人的利益及安全而实施激情犯罪,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被害人亲属对此并不认可,据他们介绍,谅解书为邹术妻子张雨(化名)及其女儿(张雨代签)出具。该案二审中,检方曾指出该谅解书实质是“帮自己父亲求情”,未取得邹某海、杨某芬亲属的谅解。
4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称,正在依法认真评查本案,将切实做到严格司法、维护公正、接受监督、回应关切。
4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该院决定对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将严格按照以事实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开审理。
8月20日下午3时许,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审理的成都女婿一家三口被老丈人杀害案庭审结束,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据受害者亲属介绍,被告人张志军当天通过视频方式出庭,他否认自己系故意杀人,而属于正当防卫、“激情杀人”。也向出庭的受害方亲属表达了“深深的歉意”。
12月31日上午,四川省高院在四川绵阳监狱对此案进行宣判,邹某海夫妇的三名近亲属和代理律师出庭。上午10时许,极目新闻记者从当天出庭的受害人近亲属处获悉,被告张志军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昨日,受害人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终于盼来正义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