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层设置规定(避难层避难间设置要求)

避难层设置规定(避难层避难间设置要求)

1. 避难层避难间设置要求

避难层,是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同时避难层也可以作为行动有障碍的人员暂时避难等待救援的场所。要求设置避难层的建筑包括: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住宅;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公共建筑:高层病房楼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50m,以便对火灾时不能经楼梯疏散而要停留在避难层的人员可采用消防云梯车进行救援。此外,根据普通人爬楼梯的体力消耗情况,结合各种机电设备及管道等的布置和使用管理要求,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以不大于50m较为适宜。

所以避难层设置几层要根据建筑总高度确定,每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以不大于50m较为适宜。

2. 避难层设置要求 规范

避难间的设置的要求:

1、高度设置要求: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50m,以便对火灾时不能经楼梯疏散而要停留在避难层的人员可采用消防云梯车进行救援。

2、避难层的使用面积按每平方米平均容纳5人确定,并宜按5.0人/㎡计算。

3、要求防烟楼梯间在避难层错动位置或上下层断开,使人员均可经避难层方能上下。当建筑内的避难人数较少而不需将整个楼层用作避难层时,可以采用防火墙将该楼层分隔成不同的区域。

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

3. 避难层的设置条件

1、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①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防火分隔。

②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独立设置。

③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

④每个分隔单元内的安全疏散距离。

2、与其他功能合建的住宅建筑

①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②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防火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

③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④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及其其他防火设计

3、住宅建筑中的剪刀楼梯设置

设置条件: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

设置要求:

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防火隔墙

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

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短边不应小于2.4m

两个楼梯间的加压送风系统不宜合用;合用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住宅建筑的避难层和避难间设置

避难层

设置条件:建筑高度大于100m

设置要求:与公共建筑有关避难层的要求相同

避难间

设置条件:建筑高度大于54m

设置要求:

每户设置1间

靠外墙,并具有可开启的外窗

内外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

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

5、住宅建筑中灭火设施的设置

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配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6、住宅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时,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时,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4. 避难层设置的依据是什么

要求设避难层的建筑应为民用建筑(包含公共建筑与住宅建筑)。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因此,根据建筑防火规定:建筑高度为95m高的民用建筑(包含公共建筑与住宅建筑),可以不设置避难层(间)。

5. 避难层应设置

避难层的面积要按规定安排,一般来说避难层的净面积是按照每平方米5人的要求设置的。

1、避难层的面积需根据该栋楼的业主而定,五人需要一平米。

2、避难层管道的耐火要高于3H。

3、避难层的设计,一般是在消防电梯的入口位置。

4、在避难层需额外设置专属电话及广播。

5、需设计应急灯,供电时间不能低于一个半小时。

6. 避难层设置范围

现在楼房越盖越高,很多的楼房都会建避难层。凡是超过100m住宅或营业性质的建筑都需要建避难层,难层之间的间距不得大于50米,建筑首层的地面到建筑的第一个避难层的距离也不得大于50米。所以11层和22层、33层是最合适的

7. 避难间设置要求规范

住宅楼没有规定每层都有消防避难间(医院另有规定),但是高层住宅楼每户需要设置一个避难间。避难层根据规范设置要求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五十米,两个避难层以不大于五十米为宜,基本每15层会设置一个避难层。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屋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8. 避难层的定义和设置要求

商业网点定义:住宅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不大于300㎡。

不大于18m: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净宽不小于1m;

不大于21m: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可敞开;

大于21m:设置室内消火栓;大于21不大于27可设竖管。

大于21m,不大于33m: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户门用乙级防火门,可敞开。

大于33m: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应设置消防电梯

不大于27m:单层,多层民用建筑;每单元任一层面积大于650㎡,或户门至安全出口大于15m,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保温材料B2级;可不设疏散照明;

27m-54m:二类高层住宅;每单元任一层面积大于650㎡,或户门至安全出口大于10m,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每单元一座疏散梯时,应通至屋面并连通,独立单元时,应通至屋面;

大于54m:一类高层住宅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每户应有一间房靠外墙,并设置可开启外窗;内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h,外窗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h。

大于27m,不大于100m:无空腔外保温材料B1级

不大于54m:公共部位宜设火灾自动报警

大于54m,不大于100m:公共部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套内宜设火灾探测

不大于100m:符合条件可楼梯间不设防烟系统;不小于0.5h的照明供电;

大于100m:应设置避难层;无空腔外保温材料A级;宜采用自动灭火;火灾自动报警;不小于1.5h的照明供电;

通用

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

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净高1/2者。

不大于50m:可间隔布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

公建

大于15米或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设置消火栓

24m:与高层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成为裙房

24m:高层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大于24米的单层公建: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不大于24米的其他公建: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面积大于1000㎡的公建:一类高层

不大于24m:无空腔外保温材料B2级;有空腔外保温材料B1级

大于24m,不大于50m:无空腔外保温材料B1级,

大于24m:有空腔外保温材料A级,

不大于50m:符合条件可楼梯间不设防烟系统

大于50m的公共建筑:一类高层;无空腔外保温材料A级;

医疗、重要公建:一类高层

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建和一类高层公建:采用防烟楼梯间;应设消防电梯

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建和裙房:采用封闭楼梯间。

高层公建:设置室内消火栓

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h。

大于100m且标准层面积大于2000㎡:宜设直升机停机坪。

250m:消防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仓库

7m:货架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大于32m:每个消防分区宜设置一台消防电梯;符合条件可不设

大于50m:消防用电一级负荷

9. 避难层设置有什么要求

1995年11月1日

1995年11月1日起,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13条,要求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

10. 避难层的设置要求是什么

你好,  避难层 避难层(refuge storey)是高层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的楼层。一般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通过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高层建筑 高度在24米到100米的建筑  超高层建筑 100米以上的建筑  民用建筑 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公共建筑指医院、商场、写字楼等建筑。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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