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辉瑞CEO反对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对疫情控制进程有影响吗)

美国辉瑞CEO反对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对疫情控制进程有影响吗)

  针对前不久美国总统拜登宣布准备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一事,美国新冠疫苗主要生产厂商辉瑞制药CEO阿尔伯特有了最新回应,在最近给内部员工的一封公开信中,他说他坚决反对放弃疫苗知识产权,并且希望坦率地探讨的的看法,同时详细的介绍一下辉瑞制药是怎么保证疫苗公平分发的。

  前不久美国总统拜登说美国准备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以加速实现疫情控制进程的讲话在国际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并且引起了多方的激烈讨论,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质疑其动机和产生的真实作用。

  希望富裕国家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的建议最早是在今年2月26号由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提出的,目的是为了推进全球疫苗公平分配,尽快消除病毒。但是该建议并未得到全球主要国家的积极响应。这主要是因为保护知识产权是公认的保障现代社会正常经济发展和创新的基础,不能随便放弃。

  其实笔者是坚决反对要求相关药企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的。因为拜登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纯粹是一场政治作秀,更多的是象征意义,并不会对疫情控制起太大作用,理由如下:

  抑制企业创新,犹如饮鸩止渴。想必大家都知道,正常情况下一款疫苗的研发周期大约为14年,投入大约需要10亿美元,而且越到研发后期,失败的概率越高。即便本次世界各国政府对疫苗的研发对制药企业一路开绿灯,甚至还会直接发放补助,帮助药企加快研发进程。但是最主要的部分还是要靠药企自己的技术和投入,而企业付出这么大的成本,肯定是要追求盈利的,就算本次疫情情况特殊,那也只能要求药企少盈利。要求药企放弃知识产权专利犹如将药企的研发成果拱手让给他人,给研发药企的运营甚至生存带来严重挑战。如果以后还有类似严重的疫情,就不会有药企再次开发疫苗了,而这简直是场灾难。

  即使要求药企放弃知识产权,其他公司也未必能生产。本次情况比较特殊的是,目前全球疫苗接种最主要的有3种,分别为西方主要使用的辉瑞mRNA疫苗和莫德纳的mRNA疫苗,和中国和受中国援助国家在使用的中国国药集团的灭活疫苗。而mRNA生产疫苗的技术难度极高,目前只有少数药企才能掌握和使用。而专利一般最多详细到原理和配方的程度,掌握mRNA技术绝对不是一般药企靠研究别人的专利就能学会的技术,不客气地讲,对全球绝大多数药厂而言,抄作业都抄不会。所以美国放弃专利并不会直接带来生产药企和疫苗数量的大量增加。

  有效性的差距,对中国的损伤最大。根据目前公开的权威数据,美国辉瑞公司的mRNA疫苗的有效率为95%,和莫德纳的mRNA疫苗有效性大约为94.5%,而阿斯利康和强生疫苗的有效性大约为70%,但是因为有引发血栓的风险,已被许多国家放弃,中国国药集团的灭活疫苗有效率为79.34%,即将被世卫组织批准的中国科兴疫苗有效率为50.7%。美国如果放弃新冠疫苗专利,将会使更多国家选择等待美国或使用美国技术生产的疫苗,拖慢全球疫苗接种速度,打击中国疫苗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地位。

  现在技术可能并不是最大的拦路虎。众所周知,目前全球接种新冠疫苗的方式都是由本国政府向疫苗生产企业购买疫苗,然后通过本国的卫生系统接种给本国国民。而政府给疫苗生产企业的采购价已经很低了。疫苗生产企业已经没有多少利润,完全是走的薄利多销的模式。现在疫苗接种比较少的国家一没有强大的国家财政支持,二当地药企也不见得能把成本降到现有疫苗生产大国以下。所以他们并不见得会受到多大益处。

  笔者认为,目前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在目前世卫组织“全球新冠疫苗合作计划”的基础上做好疫苗分配的工作。待美国欧洲中国这些拥有疫苗研发和生产能力的国家在本国完成基本的接种数量后,加速将疫苗分发给那些小国和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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