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领导行政级别
都是同一个级别: 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实行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公所。
2. 政府领导行政级别划分
县长行政级别是县处级正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县处级正职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扩展资料
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全面工作,具有最终决策权、行政指挥权和人事提名任免权;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其他副县长根据各自的分工协助县长进行工作。
县长负责召集主持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乡镇长例会,也可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上述会议。
3. 政府领导行政级别是什么
一般来说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各地情况不同,也没有统一规定,实际上也有可能将上级来挂职的副县长、某重要部门领导等也纳入党组。县政府党组成员由县委决定,是县委联系县政府的桥梁。县政府党组成员国家没有规定行政级别,所以成员有正县级、副县级、正科级,以副县级以上人员为主,但副科的人员是不适宜进入的。
4. 各级政府行政级别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5. 政府领导行政级别排序
副科是指乡科级副职。乡科级副职以下是科员、办事员,以上是乡科级正职,也就是所谓的正科。正科以上是县处级副职,就是正县级单位的副职和副县级单位的正职。县处级副职以上就是县处级正职,包括副省级城市下属机关副职和正县级单位的正职和调研员。再往上就是厅局级副职、正职,部级副职、正职。
6. 领导的行政级别
镇委书记是一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属于领导职务,是一个乡镇党组织的一把手,负责一个镇的党的建设发展工作;主任,是一个部门的一把手,行政领导职务,负责主持一个部门的全面工作。正处、正科,非领导职务,表示一个公务员的职级,正处享受公务员正县级职级待遇,正科享受乡科级正职职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