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电梯设置(高层电梯设置标准)

高层电梯设置(高层电梯设置标准)

1. 高层电梯设置标准

普通客用电梯数量,一般都是套用经验数值。

高层住宅每60~90户设一部电梯。

高层公共建筑,可以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住建部提供的参考性标准:

按建筑面积,经济级: 6000 平方米/台, 常用级: 5000 平方米/台, 舒适级: 4000 平方米/台,豪华级:<2000 平方米/台;

按办公有效使用面积,经济级:3000 平方米/台,常用级:2500 平方米/台;舒适级:2000 平方米/台,豪华级:<1000 平方米/台;

按人数,经济级:350 人/台,常用级:300 人/台,舒适级:250 人/台,豪华级<250 人/台。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是2009年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出版发行的书籍,作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包括《结构(地基与基础)》、《结构(结构体系)》、《规划·建筑·景观》、《暖通空调·动力》、《电气》、《给水排水》、《建筑产品选用技术(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燃气、电气)》、《建筑产品选用技术(建筑、装修)》、《防空地下室》。

2. 高层住宅电梯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对消防电梯大小是有要求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消防电梯设有前室。独立的消防电梯前室面积为:居住建筑的前室面积大于4.5平方米;公共建筑和高层厂(库)房建筑的前室面积大于6平方米。当消防电梯前室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为:居住建筑合用前室面积大于6平方米,公共建筑和高层厂(库)房建筑合用前室面积大于10平方米。  电梯是一种以电动机为动力的垂直升降机,装有箱状吊舱,用于多层建筑乘人或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也有台阶式,踏步板装在履带上连续运行,俗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垂直升降电梯具有一个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的或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之间。轿厢尺寸与结构形式便于乘客出入或装卸货物。习惯上不论其驱动方式如何,将电梯作为建筑物内垂直交通运输工具的总称。按速度可分低速电梯(4米/秒以下)、快速电梯4~12米/秒)和高速电梯(12米/秒以上)。19世纪中期开始出现液压电梯,至今仍在低层建筑物上应用。1852年,美国的E.G.奥蒂斯研制出钢丝绳提升的安全升降机。80年代,驱动装置有进一步改进,如电动机通过蜗杆传动带动缠绕卷筒、采用平衡重等。19世纪末,采用了摩擦轮传动,大大增加电梯的提升高度。

3. 高层电梯设置标准要求

楼层不同,划分不同。高层建筑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划分高层建筑的标准是根据消防车喷水高度来划分的,其标准是:住宅建筑的层数大于10层,其他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高度大于24米。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底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不是所有比较高的电梯房都可以叫做高层建筑,高层建筑是要达到一定的层数才可以这样说的。我国划分高层建筑的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也会根据地理环境的不同有几种不同的分类标准,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4. 高层电梯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 )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认为一台电梯服务 60-90 户是适宜的。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规定: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 800kg,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 60s 计算确定。

《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规定:在方案阶段,住宅可按下表初步确定电梯数量、额定容量及速度。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电梯数不应少于 2 台。每层住 40 人、层数为 24 层以上时,应设 3 台电梯;每层住 40 人、层数为 35 层以上时,应设4 台电梯。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梯数量应经计算确定。电梯的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乘客平均等候时间不宜超过 120 秒,发梯间隔时间不宜超过 60 秒。

5. 高层电梯设置标准规范

因为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规定:对于单元式高层住宅18层及以下,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需消防电梯,超过18层的住宅,每单元也是可以设置一部电梯需消防电梯,18层以上部分需要每层做联系廊即可。

在建筑设计中,消防电梯设置的标准是: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

6. 建筑高度电梯配置要求

1、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2、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3、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4、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5、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7. 高层电梯配置标准

1. 电梯房每层有多少户是没有标准的,一般2户到6户都有,如果是商业公寓的话,每层甚至有几十户。但在安全管理的规定上,因此要求楼房必须要配备足够的电梯作为人员运输用途。

例如一座30层的每层4户住宅楼,一般需要安装3部电梯,也就是每40户住户就要配备一部电梯。

2. 电梯房是指7层以上的住宅楼,即高层 小高层。

3. 电梯洋房是装备有电梯的洋房(多层住宅,而不是高层住宅),因为一般的多层不高,没有装电梯。所以现在的所谓电梯洋房就是指带有电梯的多层面积较大住宅。

8. 超高层住宅的电梯设置要求

现在的高层住宅越来越多,除了常见的“一梯两户”、“两梯四户”还有一些三梯六户、三梯八户的房子,那么我们除了要考虑房子本身的楼层户型外,还要考虑“梯户比”这个数值,以及公摊面积的大小。这对我们日常生活究竟有什么影响呢?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几梯几户”的房子最划算!

梯户比,顾名思义,就是指电梯数量和每层住户之间的比例,如果说一个楼层有两部电梯,四户家庭,那么梯户比就是2:4,在新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中明确指出,总层数在12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的电梯数量不能少于两部。

一般来说,高梯户比是一梯一户、一梯两户、两梯两户等,主要是别墅、低密度多层、小高层;一般梯户比是两梯四户、两梯六户、三梯八户,主要是高层住宅;高梯户比是三梯十户、四梯12户等,主要是商住房。

9. 高层电梯设置标准最新

根据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

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

1、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2、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3、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4、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6.4.2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6.4.3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6.4.4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6.4.5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电梯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

6.4.6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0m。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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