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律师解析】
按照公司法设定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层面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是董事会的组织者、代表人;总经理是公司经营的组织实施者、执行者。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对外代表公司的人,通过印章使用、文件签署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公司开展业务,其法律意义上的言、行,均可被视为公司的言行。
从权力位阶上看,董事长高于总经理,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董事长时,董事长的实际权力大增;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总经理时,由于公司的经营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同时又能对外代表公司,故总经理的实际权力大幅膨胀,且存在架空董事会、董事长的可能。
对公司运营的参与、控制程度,是每个股东十分重视也应该重视的问题。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因素有: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印章管理、财务的掌控等。其中,法定代表人及印章对控制权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鉴于董事长、总经理的身份特征,当董事长为股东推选,总经理为社会招聘的职业经理人时,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宜由总经理担任。
因此,如何分配公司经营管理的掌控权,需股东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