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系列之六—顶名任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属于公司的重要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章程中约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来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任命。现实中,有的公司出于不同的目的,把本来很重要的一个职位,让一位与公司无关的人来顶名,除了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处登记为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根本就不会给他任何权利和机会代表公司,说到底,这样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一个顶名者。

作为顶名者如果自己不知道自己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公司的任何与法定代表人有关的责任均与其无关,顶名的法定代表人如果知道自己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公司发生的、且于法定代表人有关的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都有可能被追究,即使你自己认为属于顶名的法定代表人,也不能免除你的责任。毕竟很多文件上有你的签字等证明,给与己无关的公司任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和公司或者委托你任法定代表人的签个协议,只是顶名,不是实际任职;在需要在某些文件上签字时,更是要留个心眼。

法定代表人系列之六—顶名任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