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派驻项目监理组织的全权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的权限,并领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外代表监理单位向业主负责,对内向本监理单位负责。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3、根据监理合同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 机构的日常工作。
4、协助业主组织有关方面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预算进行审定、监督,知道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
5、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改进意见。
6、审核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并按取得的经济效益提出奖励办法意见,签发监理部对外发出的文件、报表及报告。
7、审核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款支付申请,竣工资料项目监理档案资料。
8、主持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主持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重大争议、纠纷,组织处理重大索赔。
9、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0、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2、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总监代表职责:
1、负责日常的监理工作,具体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有关职责和权利,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负责,具有各分项核验签证权。
2、负责处理一般性工程质量事故、参加分部工程核验,参加工程初验工作。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
4、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审核进场材料的质检报告。
6、审核有关材料、结构的试验报告。
7、定期按月向总监提交质量月报表。
8、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
9、协助组织现场协调会。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本专业有关问题,及时向总监报告监理情况,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逐日填写本专业监理工作日志,定期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查,对比分析,提出纠偏建议。
3、经常巡视检查现场施工质量情况,随时纠正质量问题,对重要部位施工和关键工序以及确定返工部位实行重点监理,组织分项工程检查验收。
4、审查单项工程开工申请,核签工程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组织处理与本专业有关的一般性索赔。
5、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后予以签认。
6、负责本专业对外通知、备忘录、报表、报告等的成文和签发。
7、定期向总监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请示。
8、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9、负责整理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四、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