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垃圾桶设置规范|小区内生活垃圾桶设置规范

小区垃圾桶设置规范|小区内生活垃圾桶设置规范

1. 小区内生活垃圾桶设置规范

轿车10元/天,客车20元/天

2. 居民区垃圾桶放置标准

答,住宅区最少应该放四个垃圾桶,其中有一个是可回收垃圾桶,有一个是不可回收垃圾桶,一个是餐厨垃圾回收桶,还有一个是有害垃圾回收桶,这是最少的,其实可回收垃圾桶应该放两个,现在居民们快递非常多,快递包装用的纸箱和泡沫都会扔在可回收垃圾桶里,如果放一个垃圾桶真的还不够用。

3. 小区生活垃圾桶摆放点设置

垃圾桶摆放并没有明文规定,因为小区布局不同,一般摆放垃圾桶由物业管理处设置,每10米左右的距离摆放,即方便居民使用,也避免垃圾气味外散影响住户。

通常在村萌等遮蔽物的位置,防日晒雨淋侵蚀,避免高温异味增加,要避开盲道,功能区摆放,不能影响居民行走和活动,垃圾桶摆居民凉晒区不合适,欠考虑居民生活。

4. 居住小区垃圾桶的布置标准

垃圾桶设计要便于投放和倾倒,算分可利用和其它类型。外型美观大方,能融入周围环境。

5. 居民小区垃圾桶的摆放规定

垃圾桶的摆放应该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方便居民;二是不能给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损害。根据你的讲述距离太近,应保持在20米开外,若对你的生活造成损害,可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6. 小区内生活垃圾桶设置规范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 1.1分类投放容器配置要求及标准

1.1.1分类投放容器的设置应与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收集方式相匹配。

1.1.2分类投放容器的数量、规格、间距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和收运频率确定。

1.1.3分类投放容器应采用阻燃、耐酸碱腐蚀、具有一定韧性、承载力及耐温性的材料制造。

1.1.4分类投放容器应与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装载方式相匹配。

1.1.5分类投放容器应及时维护或更新,确保容器外观整洁、标志规范、密闭性好。

1.1.6 本标准实施前配置的分类投放容器,可通过更新标志等措施以符合标准和满足使用需要。

1.2各类场所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及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具体区分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公共机构办公区、文教区、公共区域、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居民住宅区、农村等类型。

1.2.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

1.2.1.1 分类收集站(点)宜单独设置,并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 5m。200 户以上新建住宅区的分类收集站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 ㎡。

1.2.1.2分类收集站(点)应密闭且设置给排水设施,宜增设除臭装置,满足卫生、消防、运输等要求。

1.2.1.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1.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以每周清理1次的标准配置。

1.2.1.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一般以每周清理两次的标准配置。

1.2.1.6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应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管等工作。

1.2.2公共机构办公区

1.2.2.1公共机构办公区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2.2公共机构办公区应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

1.2.2.3公共机构办公区中有餐饮服务的场所如食堂等应设置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易腐垃圾的收运标准依照《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1.2.2.4公共机构办公区每个独立的管理单位应至少配置1个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的数量以每周清理一次的标准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数量以每天清理一次的标准配置。

1.2.2.5在商场、食堂、车库的出口可使用具有智能计量、辨识类别的垃圾分类智能投放设备。

1.2.3文教区

1.2.3.1文教区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3.2文教区应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

1.2.3.3文教区中有餐饮服务的场所如食堂等应设置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易腐垃圾的收运标准依照《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1.2.3.4文教区大门口,公共区域如商业街、道路等每间隔50~80米应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废物箱。

1.2.3.5在商场、食堂、车库的出口可使用具有智能计量、辨识类别的垃圾分类智能投放设备。

1.2.4公共区域

1.2.1.1公共区域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1.2公共区域可根据实际适当设置有害垃圾的小型收集容器。

1.2.1.3公共区域应在主次支道路及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快速路,每间隔80米-100米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废物箱。

1.2.1.4公共区域商业街、风貌街等繁华区每间隔50米-100米应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废物箱。

1.2.1.5在商场、车库、地铁站、高铁站的出口可使用具有智能计量、辨识类别的垃圾分类智能投放设备。

1.2.5居民住宅区

1.2.5.1设置分类投放点

1.2.5.1.1居民住宅区应至少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原则上每1000户应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

1.2.5.1.2分类投放点应设置有害垃圾(电池、灯管)、可回收物(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分类收集容器。电池、灯管收集容器可分别设置或一体式设置,应具有防水、防误开功能。玻璃、金属、塑料和纸类收集容器应分别设置。

7. 小区内垃圾桶的设置原则

设置有餐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它垃圾。

8. 小区内生活垃圾桶设置规范图片

垃圾箱与住宅楼的距离应该是 50米。

根据规定,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应在住宅区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其面积不宜小于6平方米,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m,外部与道路相连。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易清洁材料,并配置排水设施。

生活垃圾分类

1、可回收垃圾:首先可回收垃圾比较多,主要包括废纸、玻璃、金属物等。其中废纸比较好理解,就是日常生活中的报纸期刊,图书及各类包装纸,但注意厕纸水溶性太强,不建议回收;塑料类包括塑料制品和矿泉水瓶等;金属类是指易拉罐等。

2、其它(干垃圾):干垃圾也叫其他垃圾,主要包括装修中的砖瓦渣土、厕纸及废弃的食品袋。一般都会采取填埋方式处理,可防止对于土壤、空气的污染。

3、厨余(湿垃圾):厨余垃圾也叫湿垃圾,如生活中的剩菜、骨渣及菜叶等,对于湿垃圾,都会利用生物技术将其发发酵成堆肥,一般一吨湿垃圾可生产出0.6-0.7吨的有机肥料。

4、有害垃圾:有害垃圾就是对人体、环境有害的物质,如废弃的电池、灯管、破损的水银针、油漆桶及过期药物等,有害垃圾一般会采取单独回收方法处理。

9. 小区垃圾桶设置规定

  这个距离没有明文规定,有的小区物业是有规定的,一般是在10米左右,不影响居民生活为准。  居民楼外的垃圾桶一般是180L、240L类相对较大的垃圾桶,盛放垃圾量大,为避免影响居民生活一般在10米以外。但是有的地方条件有限,太远也不利于居民倒垃圾,因此建议选择翻盖脚踏垃圾桶,既方便居民,也避免气味外散。  垃圾箱设置在小区内道路旁边,要求各住户把垃圾分类袋装;每天由保洁人员从垃圾箱收集后送到垃圾转运站,直接装车拉走,不做压实处理。

10. 居住区垃圾桶设置规范

垃圾桶的分布是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国家法规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 50337-2003》 中规定,废物箱的间距应该按照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进行设置,第3.1条 供居民使用的生活垃圾容器,以及袋装垃圾收集堆放点的位置要固定,既应符合 方便居民和不影响市容观瞻等要求,又要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清除。第3.2条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m。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管道的多层住宅一般每四幢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生活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 箱(桶)。生活垃圾容器间内应设通向污水窨井的排水沟。 第3.3条 医疗废弃物和其它特种垃圾必须单独存放。垃圾容器要密闭并具有便于识别的标 志。第3.4条 各类垃圾容器的容量按使用人口、垃圾日排出量计算。垃圾存放容器的总容纳量 必须满足使用需要,避免垃圾溢出而影响环境。第3.2条 废物箱的设置间隔规定如下:一、商业大街设置间隔25~50m;二、交通干道设置间隔50~80m;三、一般道路设置间隔80~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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