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范本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范本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范本

企业需自负营亏,国家不提供资金可贷款。医院是非营利机构,所以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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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亲自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英寸照片交给所在单位;

3、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大病保险待遇如果在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无须另行报销。若是在异地报销,需要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后3个月内,持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原件)到各地有关部门办理理赔手续。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提交文件目录

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注册。

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

(一)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三)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 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的适用标准的,应当提交所采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文本;注册产品标准应当由生产企业签章。 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所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声明,生产企业承担产品上市后的质量责任的声明以及有关产品型号、规格划分的说明。 这里的“签章”是指:企业盖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企业盖章(以下涉及境内医疗器械的,含义相同);

(四)产品全性能检测报告;

(五)企业生产产品的现有资源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含检测手段)的说明;

(六)医疗器械说明书;

(七)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生产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扩展资料

境内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试产注册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二)产品技术报告。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需要手续如下: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设置申请书

(二)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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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一般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及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才可作为门诊统筹医疗服务网点。

参保人需要变更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应于下一社保年度开始前三个月内(即每年的4-6月份),到新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领取《珠海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个人选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后,交由该单位的工作人员盖章并录入系统,申请表由该单位保存。重新选定手续办理好后,于下一社保年度开始后生效;未办理重新选定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社保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住变更的可凭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调令、、户口本、租赁证明等)到原选定的医疗机构办理取销,再到新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疗机构领取《珠海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个人选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后,交由该单位的工作人员盖章并录入系统,申请表由该单位保存。变更手续办理好后次月生效

  你想改哪个呢?

  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路65号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填写样板

关于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

**县卫生局并新农合:

***村隶属**乡,是一个拥有****人口的村,其中男性**人,女性**人,老年人***人,高血压患者***人,糖尿病患者***人,为了实现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解决本村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特申请我村卫生室为新合定点医疗机构。

妥否请批复!

***村

二〇一二年**月**日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5年,其他医疗机构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持证人必须凭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向有权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领新证。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怎么办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的到卫生局从新审核办理即可。

  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三、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审批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报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3、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7、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表格);

  8、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表格);

  9、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各种负责人名录(表格);

  10、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11、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体验表;

  12、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目录;

  13、医疗机构常用医疗器械目录;

  1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三)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

医疗机构的申请文件

医保患者就诊时,须出示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证》(以下简称《医保证》),如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的,接诊医生当即开具《基本医疗保险病员住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患者持《通知书》到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需缴纳用于预付部分自付医疗费的押金,其标准由各医院自行确定。患者办完手续后,到医院指定科室,将持有的证件:《医保证》、《通知书》交给当班医生和护士并说明本人在此年度是第几次住院。异地住院办理住院备案手续:是由参保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市社会保障卡、本次急病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资料,在参保人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参保人办理急病异地住院备案手续。因特殊情况未能到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备案的,可按参保地进行异地就医电话备案(须在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参保人住院后,还应向联网实时结算医疗机构住院登记处提供市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办理医疗保险住院登记,出院结算时可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只需按规定支付由个人应支付的费用,其余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值得注意的是,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报批手续的,发生的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则需参保人垫付后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病保险赔付比例降低为原规定标准的50%。扩展资料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需要进行备案,在外地安置的本市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进行跨省异地住院直接就医前,需持参保人员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联网备案登记手续。具体流程为经办人员通过异地就医登记系统,为参保人办理异地联网备案登记手续。经参保人员选择确认就医机构后,提交跨省异地就医申请,填写并生成《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保存后,登记信息即时上传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平台。打印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其中一联交给申请人。在办理异地安置住院就医登记手续时,可在安置省(直辖市)内国家公布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家、一年可变更二次。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应当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该人员自登记之日起,即可到选定的就医地定点机构就医。此外,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到外地进行住院治疗,需按照本市规定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到参保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跨省异地联网转诊转院备案登记手续。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地分中心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后,即刻生效。城乡参保人员确实需要进行跨省联网住院直接结算的,同城镇职工一样需办理异地安置登记备案后,方可就医直接结算。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江门网--我市参保人异地住院需办理急病异地住院备案手续人民网--天津参保人员在外地住院就医 需提前办理联网备案登记医保患者就诊时,须出示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证》(以下简称《医保证》),如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的,接诊医生当即开具《基本医疗保险病员住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患者持《通知书》到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需缴纳用于预付部分自付医疗费的押金,其标准由各医院自行确定。患者办完手续后,到医院指定科室,将持有的证件:《医保证》、《通知书》交给当班医生和护士并说明本人在此年度是第几次住院。医保患者就诊时,须出示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证》(以下简称《医保证》),如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的,接诊医生当即开具《基本医疗保险病员住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患者持《通知书》到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需缴纳用于预付部分自付医疗费的押金,其标准由各医院自行确定。患者办完手续后,到医院指定科室,将持有的证件:《医保证》、《通知书》交给当班医生和护士并说明本人在此年度是第几次住院。医保患者就诊时,须出示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证》(以下简称《医保证》),如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的,接诊医生当即开具《基本医疗保险病员住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患者持《通知书》到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需缴纳用于预付部分自付医疗费的押金,其标准由各医院自行确定。患者办完手续后,到医院指定科室,将持有的证件:《医保证》、《通知书》交给当班医生和护士并说明本人在此年度是第几次住院。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举办中医诊所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一、办理程序

受理材料合格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

不合格单位一次答复件二次受理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或不予备案决定。

二、备案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医诊所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技术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备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三、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

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2、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4、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5、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6、消防应急预案;

7、企业(个人)信用承诺表。

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医疗机构申请书怎么填写

个体诊所复申要先写复申报告,等报告批准领导同意才可报复申,把复申的材料全部备好,交给复申的上级单位,等上面派人来查,材料有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各医护人员行医执照,以及废物回收的鉴定,有房屋面积,消毒灭菌的登记以及各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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