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市直机关公务员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市直机关公务员科级非领导职务(即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晋升工作。
通知要求,市直机关公务员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必须在核定的职数范围内进行,严禁超职数晋升。作为简化程序的重要内容,通知明确,市直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出现空缺时,通过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任职程序、拟任人选应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市直机关公务员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该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而不再需要将相关的工作方案、选拔方式等事先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此外,市直机关公务员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任免,还将实行备案制度。任免机关在任免职10天内将相关资料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市直机关科级领导职务人员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市直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彭浩记者曹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