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参加第十八届亚洲运动会、第三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获奖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关人员的决定
闽政文〔2019〕89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我省体育健儿发扬中华体育精神,不畏强手,奋勇拼搏,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行的第十八届亚洲运动会比赛中夺得24枚奖牌,其中,12人次获得金牌、8人次获得银牌、4人次获得铜牌;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办的第三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比赛中夺得1枚金牌,为祖国争了光,为我省赢得了荣誉。为表彰我省参加第十八届亚运会和第三届青奥会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经研究决定:
给予获得本届亚运会金牌的林莉、王哲林、谌龙、刘成、林超攀、刘灵玲、黄梦恺、林声、陈洲理、全鑫、张婧等11名运动员和肖光弼、林江利、胡芝兰、胡守文、卓贤麟、李喆、黎照强、魏丹彤、黄存光等9名教练员各记一等功一次。
对获得本届亚运会金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给奖金20万元,对获得银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给奖金8万元,对获得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给奖金5万元;对获得第四名到第八名录取名次的运动员、教练员分别各奖给奖金0.9万元、0.8万元、0.7万元、0.6万元、0.5万元。
对获得本届青奥会金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给奖金3万元。
此外,对参加本届亚运会、青奥会的行政、科研、医务、后勤等有关人员,分别按本届亚运会、青奥会运动员、教练员奖金总额的15以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力争在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2020年第三十二届奥运会以及2021年第十四届全运会等大型赛事中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广大体育工作者和各条战线的同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获奖人员为榜样,满怀信心、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