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从业人员发生事故。这是一项在生产过程中,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此,《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从理论上讲,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个生产经营活动场所都存在危险因素,只是有的相对小一点,有的比较严重。只有比较严重的危险因素,才可能造成事故。如果一概而论在所有存在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一方面安全警示过多,没有这么做的必要,另一方面造成安全管理混乱。因此,法律规定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这里讲的较大危险因素,由于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不同,危险性也不同,具体什么样的危险因素属于较大危险因素,什么样的危险因素是一般危险因素,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安全警示必须明显,这也是法律所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作用警示,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事故发生。如果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随意设置,就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另外,对于安全警示的设置,包括颜色等,国家都有严格的规定,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在设置标志时,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施工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规范 警示标志应被设置在距人孔1米左右处;直行道人孔处至少应设置两个警示标志;十字路口及交叉路口应在各路口显眼处设置标牌或警示筒,人孔周围至少应设置4个警示筒;人孔内作业,应尽量在人孔周围直径约3米以内设置至少4个警示筒或用围栏防护;盘出的电缆打“8”字应尽量靠无车辆行驶处或路口处。如在路口或车辆行驶处盘电缆应用警示筒按每隔1米的标准将电缆围护,或使用围栏防护;对于在人流、车流量大或人孔位置处于道路中间的施工,视情况增加警示标志数量;夜间施工除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外,应设置红灯(或警示灯)。人孔内作业在孔口处应有足够亮的照明设施;在高速公路、大桥上施工,打开的第一个人孔距往车辆驶来的方向50米处应设置警示牌或警示筒,以提醒驾驶员注意;管道施工应用彩条旗或围栏将施工区域围护,且每10米加一个警示筒,并在路口处设立警示牌;人孔管沟当天开挖当天回填,如当天没办法回填时,应用围栏进行防护,夜间应设置红灯警示。
2. 在道路上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开车不按路标箭头行驶扣3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3. 发生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扣3分。
我国《新交规扣分细则》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4. 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怎么处罚
高速公路车辆发生故障时,未在后方摆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依法对其进行记3分、罚200元的处罚。
5. 车辆发生事故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报警。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车,或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驾驶证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一次记12分。
6. 车辆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一次记6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第七条规定:
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一次记6分。
7. 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追尾交通事故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对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宽,对方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均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正面相撞交通事故 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正面相撞交通事故,该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侧面相撞交通事故 1、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从一条道路驶入另一条道路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双方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特殊交通事故 1、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自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故意逃逸的,逃逸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在有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不按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有证据证明当事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标志行驶、无证驾驶、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存在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力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8. 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谢邀。
你没有说是在高速还是普通公路,也没有说事故发生的时间和过程,主要还是看警察的判决吧。毕竟口头很难说清当时的情况。如果你们有争议,有没有录像证据等,都会影响。
如果普通公路,即使事故车没有警示牌,一般也是追尾后车全责。
如果是高速公路,没有警示牌导致车祸,前车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如果是刚刚撞车还没有来得及放置,也许会有不同,我也不清楚。另外,A车主没有按规定立即转移,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
,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9. 发生故障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对列入警告清单的交通违法,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的,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自治州、直辖市)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
符合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一)本次交通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违法警告”清单中规定的;
(二)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违法的前半年内,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
(三)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的。
10. 发生事故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事故后没放三角架的情况是严重的,容易造成后车追尾。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需要在车后摆放三脚架的,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扣3分罚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