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嘉陵江流域环境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配合,近日,四川省广元市、陕西省汉中市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订《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开展嘉陵江陕西汉中至四川广元段水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了着力解决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隐患问题,两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联系沟通,达成了两地检察机关共同保护陕西汉中至四川广元段生态环境、开展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嘉陵江水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等方面的一致意见,努力构建嘉陵江生态资源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力争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意见》指出,两地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护航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坚持信息互通、调查互动和问题互商,对办理涉及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讨有效解决途径和措施。
《方案》提出,两地检察机关从2018年8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嘉陵江水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重点监督嘉陵江流域内开垦、采石、采砂以及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正确依法履职,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助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相关法律制度构建和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