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0KV配电线路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0KV配电线路工程施工监理
HCHHHT-SG-19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137540905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8586006323 崔先生185860063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丽丽13754090510
代理机构地址: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C座81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8日,每日上午 9:00至 11:30 ,下午 2:30至 5: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4.2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819
4.3报名时需提供: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
(3)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的注册证。
注: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以上内容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或未按要求提供者拒绝接收。
5、资格审查及时间
5.1资审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5.2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在本企业注册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3.2且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6.1949 万元(人民币)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C座818)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六、开标地点:
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工程,电缆线路长度400m,10KV开闭站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3资金来源:自筹100
2.4标段划分: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2.7计划投资:约3061949.00元。
7、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