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在单位越来越不想主动去承担事情,这是什么心理

中央三令五申强调,要严格查处公职人员“慵懒散”的毛病,要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每当什么声音最响,就是什么问题最严重的时候,这是亘古不移的真理。

公职人员不尽职尽责,出现应付差事的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事务繁杂,专项工作多。尤其对于事务性工作比较繁重的基层来讲,本职工作本身就比较杂乱,各种专项工作又是重中之重,一点马虎不得。不管是精准扶贫,还是项目工作,或者是经济发展、民生救济等,一项工作比一项工作重要,一项工作比一项工作紧迫,每项工作还都有进度表,都有时限要求。按流程走,事情会迟缓,要挨批;不按流程跨越式走,出现疏漏在所难免,做多多错,赶快更容易错,不管是行政追责,行政处分,还是民事责任,民事赔偿,都是公职人员“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在单位越来越不想主动去承担事情,这是什么心理(图1)

2、机构精简,领导职数少,晋升机会变小。公职人员除极少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追求职称晋升之外,大部分人员要有前途,只有职务晋升一条路可走。本来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就只有总人数的15%左右,近几年严控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而机构编制部门又在大范围精简机构,减少领导职数核定。就拿最近结束的辽宁省县区事业单位改革来讲,一方面,事业机构精简91%以上,大量缩减了的机构,原来的领导职数核销了,累积了大量的科级以上干部,等待安排解决岗位问题;另一方面,新成立的机构,要严格领导职数配备,编制在50名以下的,原则上只配备三名领导职数,编制在500名以内的,原则上只配备一正四副5名领导职数,按编制数最高不得超过7名领导职数。一方面累积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又严控领导职数配备,公职人员职务晋升的机会,以后会越来越少,工作积极性大受打击。

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在单位越来越不想主动去承担事情,这是什么心理(图2)

3、管理制度与工资福利待遇制度的问题。工作繁杂,难以量化,年终考核与组织考核,很难系统化、精准量化,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模式,能够准确估算出绩效。而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中,工资待遇都是固定模式化的,根本不可能将能力、工作量、绩效与工资待遇完全对应起来,这对积极主动工作的年轻干部来讲,是一种最大的伤害。西安航天所的张小平,就是最好的例子,体制内自有自己程式化的管理模式。

要想改变这种不良现象,光靠打击、追究责任,是行不通的,引进竞争机制,同时打开进出口,打破铁饭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才是吸引优质人才、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

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在单位越来越不想主动去承担事情,这是什么心理(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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