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通常有抬头,正文,落款这三部分,在写的时候要依次从右往左竖着写,这个抬头主要就是写死者在生前从事什么职务或职业等,有的时候也可以省略不写。正文主要就是写立碑的人对于死者的称谓以及死者的姓名。落款就要写名立碑人的身份,姓名以及立碑时候的时间,当然这个立碑时间可以写也可以不写。
写碑文首先要把抬头写上,比如说写给父母的时候,如果父母生前是老师,就要写清楚父母的职业。然后在正文当中写明是子女给父母立碑,把死者的姓名写上,比如说写上先考王某某之墓。最后落款的时候就写立碑人的身份与姓名,比如说儿子王某某在某年某月某日立碑。
墓碑上面怎么写,有什么讲究?
在清明等节日扫墓活动中,比较常见的是坟前的墓碑,上面刻的碑文也是五花八门,各式各样。除去一些自行随意写的碑文,或者请了非专业人士指点外,可见的碑文都有一定的渊源,并非随意乱刻而成。
在北方比较常见的墓碑形式,如:慈父(母)X(讳)XX之墓;先(显)考(妣)X(讳)XX之墓,碑的后面多刻有:养育之恩,终生难忘;风水宝地葬仙骨,等等,不一而足。
在南方比较常见的墓碑形式,如:显祖考某某太府君之灵(对祖父);显祖妣某某太夫人之灵(对祖母),碑的后面有的刻有赞颂死者生前事迹,功德的,这种题材有文,有铭,又有序。
而古人的墓碑、墓志都有定制。碑多是长方形,螭首龟趺。碑头用篆体书写某朝某官某人墓碑,叫做”篆额”。墓志较小,多为方形,刻石加盖,上写某官某人墓志,叫做”书盖”。有了”篆额”和”书盖”,碑文、志文的前面就不必再刻题目了。
墓碑文的题目。称墓碑铭并序的,是先序,次碑,后铭;称墓志铭并序的,先序,次志,后铭;称墓志或墓碑的,有志或有碑而无铭;称墓铭的,有铭而无志;也有虽只名志或碑,却各项都具备的。
墓碑文的体制,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文章著作、逝世时间,然后是某年某月葬于某地,最后是铭文。墓志的内容也包括姓名世系、籍贯、行为事迹、年寿、逝世年月、子孙大略、葬时、葬地,最后是铭文。铭文是总括性的赞语,多为韵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骚体都行。墓碑、墓志所包括内容大体相同,只是志求简明而碑尚丰丽。我国从汉朝以后,刻碑的风气逐渐普及,几乎处处可碑,事事可碑。有山川之碑,城池之碑,宫室之碑,桥道之碑,坛井之碑,家庙之碑,风土之碑,灾祥之碑,功德之碑,墓道之碑,寺观之碑,托物之碑等。前人实行,后人效法,中国的名胜古迹,竟形成独特的“碑石林立”的民族特色。因此,碑文竟成了使用范围极广的实用文体。碑的种类繁多,碑文的体裁各具特色,归纳起来,可分六类:
(1)功德碑。这类碑是为活人歌功颂德的。旧功德碑一般有三种形式。有的全用韵文写成,如公元前的二一九年秦始皇登泰山顶,李斯刻石颂扬他的武功文治。有的前序后颂,序为散体,颂为韵文,如李白写的《武昌宰韩君去思颂碑并序》。有的全是散文,没有颂之类的韵文,如《敦煌太守裴岭纪功碑》。这类碑文是为活人写的,解放后,我国已没有人立这种碑了。不过,在中国以外华侨聚居的地方,立功德碑的还是不少。
(2)庙碑。解放后,破除迷信,没有人再为神灵鬼怪立碑,但我们国家的古代寺庙建筑颇多,都是难得的名胜古迹,需要修补或重建,修建时立碑记事,以垂示后人。不过,现在作这类碑文应侧重叙述古迹的兴废历史,古迹确定的依据以及重建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3)墓碑。旧式墓碑有两种:
i)标名碑。墓碑的正面标名墓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时间。这种碑多是死者子孙所立。也有学生给老师、女婿给岳父岳母、夫给妻、妻给夫、朋友之间立墓碑的。现将墓碑文中对亡灵的称谓简介如下:
ii)简介死者生平碑文的墓碑。这种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著作、逝世年月、葬时葬地,最后是铭文,多为韵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骚体都行。大多数是死者后代请托别人撰写的。如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也有介绍死者介绍得更简单的碑文和简短的墓志铭。
实例一
讳先显祖考某公某某太府君之墓云
孝孙男昌成
××年×月立
实例二
先妣张李氏太夫人之墓
勇成
孝男张军孙张立
张
××年×月立
(4)纪念碑。这类碑文主要是为了纪念著名人物和重要历史事件。如明朝航海家郑和,人民为纪念他七出西洋的壮举,在他的家乡云南省晋宁县昆阳镇建亭立碑。
(5)记事碑。这种碑的种类很多,有建筑之碑,名胜古迹之碑,文人雅事之碑(如兰亭)天灾人祸之碑等。这类碑意在存真,碑文必须质朴真实,稍有夸饰,就不能刷信于人。
(6)诗碑。这种碑不是指用诗词体裁写的碑文,而是指为诗而立的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