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收入”,大多数人想到的就是工资。想要增加收入,那就要努力工作涨工资。然而,仅靠工资收入养家糊口的时代已悄悄过去。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城镇居民的工资收入仅占比6成,且呈逐年下降趋势,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正在充实我们的钱袋子。
01 工资收入占比下降,财产性收入增加
国家统计局的报告显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之余,收入也由单一渠道向多元化发展。
往前回溯,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城镇居民就业者绝大多数为国有和集体职工,工资性收入几乎是唯一的收入来源。
改革开放后,随着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投资渠道不断拓宽,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城镇居民的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
数据显示,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6%,与1964年相比下降了30.3%;而人均财产净收入的占比为10.3%,比1985年提高9.8个百分点。
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1.0%,经营净收入占比为36.7%,财产净收入占比为2.3%,转移净收入占比为20.0%。
具体分析来看,财产性收入已经成为城乡居民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
以成都的统计数据为例,2008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691.5元,比1995年的132.1元增长4.2倍,年均增长13.6%。到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367元,10年增长5.3倍,年平均增长20.2%,增长势头强劲。
02 财产性收入的多少,决定自由有多少
收入分劳动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劳动性收入,也就是工资收入,需要我们每天八小时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去换刷,一旦没有了这个职务,我们可能就面临无米下锅的窘境。
为什么很多人不敢轻易离职,哪怕工作的极度不开心都无法选择掀桌子走人,就是因为这份工作是他们唯一收入的来源,失去了就一无所有。
当一份固定薪水成为一个人的唯一收入的时候,从某个角度来看,不是他拥有了这份薪水去改善生活,而是这份薪水决定了他生活品质的好坏。
因此在劳动性收入之外,能否最大限度地增加自己的财产性收入,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给自己的人生上了一个最大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