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又被“乐捐”了一次。不多,五元,因为忘了单位的线上“打卡”。
话说多年前在一个职业院校上班,单位群里动不动提到“乐捐”,上课没有一直站着被教室的监控查到,“乐捐”50元!上课迟到五分钟,工资“乐捐”50元!下课早退“乐捐”50元!上课纪律不好,有学生睡觉,“乐捐”50元!……甚至,在单位群里不小心发错了消息,孩子不小心点错手机,发出了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乐捐”20-200元……
乐捐,其实直接从工资里扣!其实“乐捐”的数额不大,因为工资本来就不高!
以至于现在看到“乐捐”两个字,就浑身发毛,整个人都不舒服了。
其实,罚款我很认可,但,罚款就罚款,请千万别用“乐捐”两个字,看到这两个字,浑身发毛的感觉。汉字造出来就好好用,别把罚款整的那么高大上,罚款都进行道德绑架,这实在让人不舒服。
所谓“乐捐”,在古代就是向关帝庙捐款,善男信女,为了表达对关帝的敬仰心情,或为了报答关帝保佑的圣德而进行乐捐,俗称“添香油”、“还愿”。
而什么是“乐”?自然是快乐,乐意。请问,现在公司、单位所说的那种被要求的“乐捐”,你快乐吗?你乐意吗?本来就犯了错,犯了规定,罚款就返款,扣钱就扣钱,文绉绉地用一个“乐捐”,造作的让人受不了。
再看什么是“捐”?就是自愿,自愿地舍弃、献出、帮助。那么,犯了错误、规定,有时候很小的一些事情,比如忘了在线打卡,即使要罚款,只要有明文规定,数额合情合理,也可以接受,但请不要用“捐”这个字。罚就是罚,跟捐有毛关系?
“捐”代表的是自愿,是道德层面的,既然是自愿,那么我可以捐,也可以不捐,我高兴就可以捐,不高兴就可以不捐。然后再加一个乐,那就是我乐意就捐,不乐意就不捐,可为啥强制要求我“乐捐”,还从工资里扣。
既然是扣,是罚,就别要求我“乐”,抱歉,我乐不起来!
你可以罚我的款,但无权要求罚款的时候,还要求我“乐意”、“自愿”的一副样子。我都接受不了这样的自己。虚伪如你!
所以,我认为,罚款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请不要用这么文雅的所谓雅称,如果担心罚款是个恶名,那就不要动不动罚款。
公司、单位制度不是儿戏,希望以后的若是罚款之类的就应该白纸黑字地写清楚,大家严格遵循,千万别用“乐捐”这样的称呼。
试想,我们的法律法规中,也有很多处罚,包括罚款,如果将罚款改成“乐捐”,那还有震慑力吗?
今天,突然又在某一个群里看到了要求乐捐的消息,顿时浑身不自在起来。这两个原本很好字,原本让人敬仰、崇拜、乐意、资源的感觉,如今怎么被“滥用”成“道德绑架”的“罚款”了?而且,还很受很多公司、单位的喜欢?
吐槽一下,希望没有影响到大家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