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各类法定城乡规划由谁审批?-avast许可文件

依据2008年中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条款规定: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3)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4)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报上级人民审批。

(5)乡规划、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6)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县人民政府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均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城乡规划法」各类法定城乡规划由谁审批?


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规划师资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