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县非公企业委员会发布的《中共彬县非公有制企业委员会关于向彬县家福乐购物有限公司捐款的通知》。图 |彬县吧
长江新闻特约记者张晓迪
7月19日,陕西咸阳彬县家福乐(注意:是家福乐,不是家乐福)购物中心发生火灾,随后,该县非公企业委员会向该组织各支部、企业发文通知,向该购物中心捐款。7月24日,彬县县委宣传部发文要求彬县非公有制企业委员会收回捐款文件,停止捐款活动。
7月19日凌晨1时50分许,彬县家福乐购物中心二店发生火灾, 火灾持续14个小时之久。
7月23日,彬县非公企业委员会发出了向家福乐购物有限公司捐款的通知,通知要求,该组织内各支部、企业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规定捐款日期为7月23日至27日,为期5天。
该“通知”一出,立即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25日,彬县政府网发文称,“县委、县政府认为,在家福乐购物中心二店火灾事故原因正在调查期间,县非公企业党委组织这样的捐款活动是不妥当的。”
彬县县委、县政府表示已责成县非公企业党委收回该文件,停止捐款活动。对火灾事故原因正在做深入调查。
长江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彬县非公企业委员会,值班员王先生说,他觉得这次捐款倡议挺好的,只是他们发起倡议前准备工作没有做足,导致现在活动取消。
记者随后联系了彬县宣传部,值班人员表示并不知情。(长江新闻微信号:cjr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