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年年有,昔日中央一号文件解读-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

一号文件年年有,昔日中央一号文件解读-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

回顾过去几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每次发布,都牵动着亿万中国人的心,随着2015年的到来,新的中央一号文件又有哪些吸引我们关注的焦点?中国农业的发展趋势又将有哪些新的变化?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节选: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及发展趋势

一、农业农村制度安排从被动调整转为主动设计。

二、农产品供求总量紧平衡,部分品种呈现结构性短缺。

三、农业生产成本持续走高,各类费用全面上涨。

四、农产品价格波动性上涨,影响因素多样化。

五、农村劳动力有限剩余,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

六、农业组织化进程加快,经营方式日益多样化。

七、农业科技贡献率稳步提升,地位日益突出。

八、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收入双增长格局基本形成。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节选:放活经营性服务,鼓励非政府农技推广组织发展

一、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农业科技的集散地、农民学习的培训班,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满足合作社实体建设的金融需求与农户在引入新品种、新技术时的资金借贷需求。

二、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优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

三、要继续发挥专业技术协会在信息传播、技术培训、生产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四、要推进农民经纪人立法工作,规范农民经纪人队伍,发挥经纪人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

五、要鼓励农业专业服务公司的发展,为农户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保姆式服务。

六、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支持科研院所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开展多种形式技术合作。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节选:四化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一个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即大量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或城镇转移。

在新时期,工业化、城镇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先决条件。当然,信息化也很重要,它在上述“三化”中起到“酵母”或“增强剂”的作用,使上述“三化”的质量更高。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未来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体至少包括专业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四个部分。它们是农业商品化生产的主体,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号文件指出,要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节选:加强扶持家庭农场

过去提法就是一部分流转到专业大户,第二个流转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进一步提出来鼓励土地向农业企业流转,这实际上是大大的提高了土地流转的力度。

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除了扶持农民合作社、产业化企业,一号文件还提出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登记。过去两年,农业部在各地试点家庭农场,有意引导有文化、有技术的年轻打工农民,回到农村创业。根据农业部的数据,我国现有87万个家庭农场,平均拥有200多亩土地,今年要加强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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