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这部小说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胡塞妮,这本书也是他的处女作,自2003年出版以来,好评如潮,销量也非常可观,是近年来罕见的好书。在世界畅销书的排行榜单上,《追风筝的人》是一个传奇。
在美国,《追风筝的人》出版后,就在《纽约时报》的畅销排行榜上停留了 130 周,也就是将近三年的时间。随后几年的时间里,全世界六十多个国家都引进了这本书。而在中国,这部外国小说更是畅销了十年之久,卖出了 500 多万册。
这部小说采用倒叙的写法,一开始呈现在读者眼前的场景是:公园,柳树下, 长凳上,天空中,比翼齐飞的风筝,“我”想起了那个1975年的冬天,想起了喀布尔,想起了父亲、阿里、哈桑,那个兔唇少年:为你,千千万万遍。
两个叙述视角交替进行。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我”的叙述模式,来层层剥离故事,不断地设置悬念。作者从“我”与哈桑的幸福童年,写到了1975年冬天,那次难忘的“痛”;从阿里带着哈桑离开“我”家,到“我”与父亲离开喀布尔,在美国艰难求生;从父亲在生命所剩不多时为“我”操办婚礼,到我再次回到喀布尔,从恶魔阿塞夫手中舍命夺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在“我”的叙述中,故事场景不断转换,历史在变迁,故事情节随之层层展开。
小说的第二个叙述视角,是拉辛汗全知全能的上帝视角,他的作用是解开一个个悬疑,推进故事情节的发展。
在这部小说中,拉辛汗是出场比较早的人物,可见作者是花了心思来塑造这个人物的。故事一开始,“我”在美国的家中接到了拉辛汗的电话,他说“那里有你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于是“我”陷入了对过去生活的回忆中……
在小说的最后部分,也是拉辛汗生命的最后时日,他给了阿米尔老爷一封信,信中解开了许多悬疑:
那些年来,你一直在怀疑我是否知道,我确实知道。事情发生之后不久,哈桑就告诉我了。
……,但你父亲是一个被拉扯成两半的男人,亲爱的阿米尔,被你和哈桑,他爱你们两个,但他不能公开表露对哈桑的爱,以尽人父之责,所以他将怨气发泄在你身上……
拉辛汗知道“我”母亲的死,知道哈桑的身世,知道父亲的救赎,知道哈桑为了“我”做出的牺牲。他就是那个不断解开悬疑的人,在这部小说中,拉辛汗是举足轻重的人物。
两条线索以逐渐“渗透式”展开。
一是爸爸对“我”的爱:严厉、冷漠、张扬;一是爸爸对哈桑的爱:愧疚、补偿、沉默。
小时候,“我”很软弱,“我不会足球,爸爸对“我”近乎冷漠。“我”不懂爸爸,甚至畏惧爸爸,“我”更愿意和拉辛汗做朋友。“我”渴望爸爸的爱,渴望爸爸的陪伴,但是他总是很忙。
爸爸给“我“买好多礼物,我”曾经说:“美国是爸爸送给我的最好的礼物。”爸爸对“我”的爱除了舍得,还有张扬。即使在身体不支的情况下,爸爸勇敢地为“我”求婚,为“我”操办婚礼,完成生命中重要的使命。
但是从“我”的视角来看,爸爸对哈桑也特别关爱,这也是小说的悬疑及看点,能够吸引读者不断地探究,不断地阅读下去。
作者说,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 ,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可见有哈桑陪伴的童年是快乐的!“我”最初不知道,其实在爸爸的记忆里,哈桑也一直都在。
随着情节的不断推进,阿米尔终于明白,自始至终,爸爸对哈桑的爱的迹象一直都在:爸爸请库玛大夫修补哈桑的兔唇,爸爸从来不会忘记哈桑的生日,爸爸给我们一样的零花钱。“我”想起我们种郁金香那天,“我”问爸爸他能否考虑请新的仆人。
“哈桑哪里都不去!他勃然作色,他就在这儿陪着我们,他属于这里这里。这里是他的家,我们是他的家人。”
当阿里宣布他和哈桑要离开我们时,爸爸流泪了!流泪了!“我”知道,这是一个父亲无声的爱。
“我”毕业那天晚上,爸爸坐在那辆刚买给我的福特车上,身上散发着啤酒的气味,他说,要是哈桑今天跟我们在一起就好了。
从最初的疑惑,到后来的水落石出,两条爱的线索交织发展,以逐渐“渗透式”展开,不是孤立的,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种不同的父爱,诠释了“我”和哈桑都在父亲的生命里不可或缺。
两个人的救赎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哈桑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 ,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这是哈桑最后一次追风筝,哈桑为“我”追到了那只蓝色的风筝,但是从此也迎来了那个不断困然“我”的梦魇。“我”看到卡莫和瓦里把哈桑按在地上,“我”看到了哈桑橙色的条绒裤被扔在土墙上,“我”看到阿塞夫臀部的肌肉收紧和放松……
再见哈桑,只看见血从他裤腿滴下,雪地上都是斑斑血迹,他脸上已没了昔日的笑容,只是紧握着那只拼命为“我”追回的蓝色风筝……
从此,那个1975年的冬天,那个残酷且羞辱的场景,一直困扰着“我”,让“我”不安、自责。
在拉辛汗身患重疾,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他要见“我”,并向“我”公示了一些秘密。
拉辛汗就是小说中什么都知道的人物。他说他早知道“我”和哈桑的事情,他还说哈桑和“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我”从塔利班手里带回一个男孩,一个叫索拉博的男孩,他是哈桑的儿子,是“我”的侄儿!
“有其父必有其子”,这是真的!结果证明,“我”和爸爸的相似超乎原先的想象,我们都背叛了愿意为我们付出的人。
“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回味拉辛汗说过的这句话,“我“才意识到,来这里不只是为了洗刷“我”的罪行,还有爸爸的。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一直在为自己犯下的错进行自我救赎:他对所有人都很好,他建立恤孤院,他一直默默地爱着哈桑……
于是,“我”重返喀布尔,去和阿塞夫拼命,去完成一个男人的涅槃!
好笑的是,自1975年冬天以来,我第一次感到心安理得,我大笑,因为我知道,在我大脑深处某个隐蔽的角落,我甚至一直在期待这样的事情。我体无完肤,我当时并不清楚有多糟糕,后来才知道,但心病已愈,终于痊愈了,我大笑。
阿米尔千里迢迢,从美国回到了喀布尔,去了恤孤院,为了带走哈桑的后代索拉博,被阿塞夫打得体无完肤,周身多处骨折。但是他却大笑,因为他感到心安理得,因为他终于不再愧对哈桑,他的心病已经痊愈 ,他的心灵获得了救赎。
索拉博随身携带的弹弓,关键时刻救了他和阿米尔的命,冥冥中好像有因果报应,是哈桑,更是父亲的在天之灵,在保佑着他们。
一个完美的爱的轮回。
后来,几经挫折 ,阿米尔带索拉博回到了美国,虽然他们之间有过隔阂,但是都会在爱的力量下化解。索拉博如他父亲所愿,可以在美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会像他爹一样没文化。阿米尔和索拉雅结婚多年都没有孩子,他们待索拉博会如己出。
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去放风筝,他变成那个追风筝的人,“为你,千千万万遍!于是,我追……”至此,生命已经完成一个爱的轮回。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
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心目中期许的阿米尔。
对于爱追风筝的哈桑而言,风筝一直是他心中的善良、诚实,更是亲情、友情。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