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源区档案局转发了由江西省档案局修订的省地方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全区各单位档案部门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江西省档案局修订发布的《归档文件整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整理文书档案。该《规范》是根据修订后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精神,在2002年《规范》的基础上修订的。新《规范》继承了原《规范》以件为单位的整理方法,注重了新旧标准的前后衔接,同时对电子文件整理、档号编制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为了规范、统一全区归档文件的整理工作,推进档案管理模式改革,该局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贯工作,召开全局干部业务学习讨论会,对新《规范》各项条款逐条解读并进行讨论。同时,将新《规范》内容列入区直单位档案业务培训班学习课程,确保区直单位有关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新《规范》的条款内容,切实提高安源区归档文件整理水平。(安源区档案局李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