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计分工与合作
1.1. 设计分工
工艺装置(单元)、控制室、总图布置之间的设计工作存在交叉关系,这些交叉包括:仪表电缆槽板(或电缆沟),光缆、电缆的敷设和总长度计算,控制室内控制系统、设备及仪表等。各设计装置(单元)应遵循如下分工原则。
1.1.1 工程范围
各装置(单元)负责本工艺装置界区内的仪表电缆槽板、电缆沟的设计,到装置界区红线外1米处为止,各装置(单元)负责提供相应接口图纸及条件给乙烯区全厂外管,由全厂外管单元完成各装置界区外设计及提供与炼油区的接口信息给业主。
1.1.2 CCR和FAR之间的电缆敷设
1) DCS/SIS通信光缆按照双路径方式敷设,光缆设计、技术确认由各装各装置 (单元)负责,由业主集中采购。
DCS/SIS通信光缆分工原则为,各装置(单元)负责本装置/单元DCS/SIS通信光缆的设计及出界区红线1米至本装置/单元现场机柜室之间的路由设计,并负责向全厂外管单元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包括路由、光缆规格数量等)。从CCR至乙烯区的敷设路由设计由XX院完成。各装置/单元出界区1米之外至乙烯区边界的光缆敷设路由设计由全厂外管单元负责完成。光缆的熔接由控制系统承包商负责完成。
2) FAR与CCR之间电缆:电缆由各装置(单元)负责设计;电缆槽板由全厂外管主项负责设计、采购、安装和施工。各装置(单元)在规定时间内向全厂外管单元提出电缆和槽板的接口条件,槽板交接面为出单元装置1米处。
1.1.3 电缆的设计分工
各装置(单元)负责本各装置(单元)界区内的电缆和槽板走向设计;全厂外管单元负责乙烯区范围的走向设计并向XX院提供接口条件。
1.1.4多个单元装置共用一个现场机柜室
现场机柜室由FAR所在主装置(单元)负责土建、采暖和电气等专业的设计,同时负责其公用设施的设计,其它相关装置(单元)提供所需条件。
公用设施包括:UPS电源、机柜、接地、接地排、桥架等。由于各装置独立开停车,各装置的机柜应相对集中,各装置的接地、接地排应独立设置。UPS电源可共用。
1.1.5 各装置(单元)(单元)设置在CCR内的DCS、SIS、GDS等系统各装置(单元)负责所属装置的控制系统的设计及工程服务,中心控制室单元负责按各装置的控制系统进行CCR内的总体配置。各装置(单元)需给中心控制室单元提供相应资料和要求,包括系统供电要求、系统机柜规格、数量和机柜基础要求等。由中心控制室单元负责DCS、SIS、GDS公用部分硬件、软件设计及工程服务。各装置(单元)应对所负责装置I/O点数、控制回路图、联锁逻辑图等进行设计和描述,并根据控制系统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满足控制系统的系统集成、组态、FAT、IFAT、SAT、现场服务等工作。
各装置(单元)对所负责装置(单元)的各控制系统(DCS、SIS、GDS等)的完整性负有责任。
1.2. 仪表工程文件的的语言
工艺包设计文件:中文或英文。
一段设计文件:中文或双语。
1.3. 仪表工程文件软件
仪表工程设计软件推荐采用 SPI, 用于完成仪表索引表、 仪表规格书、 计算书、 HOOK-UP图,仪表电缆连接表、仪表回路图等。
1.4. 工程文件
一段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