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公益事,中国发布丨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发布

中国网2月24日讯(记者 彭瑶)最高检今日发布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涉及耕地保护案件2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案件3件,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案件2件,农村饮用水安全保护案件3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案件3件(含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保护案件1件),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案件1件,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案件1件乡村振兴公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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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这些案件涉及的问题,既是乡村治理的重点,也是民生热点。有的检察院还立足办案,主动服务保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针对假冒箬阳茶叶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行业整治,推动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

检察机关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宣告、圆桌会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相关违法主体积极整改。福建省惠安县检察院针对多个乡(镇)部分旱厕卫生状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农村环境问题,向9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同时,组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推动因地制宜、分类分段进行整治,同步推进农村公厕建设。截至目前,惠安县农村旱厕整治数量达1.4万余个,整改率达99.7%。

对于检察建议到期后,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充分履职,受损公益未能有效恢复的,则依法提起诉讼。湖北省随县检察院针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有效整治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获法院支持。案件判决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履行职责,依法重新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办案尺度和法律政策界限,办案时充分考虑民生、就业、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因素,不搞一律关停、搬迁等“一刀切”做法。四川省兴文县检察院针对扶贫项目存在污染饮用水源地的问题,从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出发,推动行政机关采刷将刷水点上移1公里的方式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避免65名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因养殖场搬迁、关停而受到影响,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体现了司法温度。

同时,注重以点带面,推动解决行业、领域、系统内普遍性和根源性问题。贵州省清镇市检察院针对农村集市存在销售过期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的问题,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推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案件办结后,贵州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农村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农村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1件,立案55件,发出检察建议52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在办理督促整治废弃农资包装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过程中,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农户自行收集—回收企业集中—中转站分类—专业机构处理”的废弃农资包装物回收处置闭环管理模式,实现废弃农资综合长效治理。

胡卫列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聚焦广大农民群众所思所盼,紧盯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健全治理措施和配刷制度机制,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涉农公益诉讼典型案件,加强以案释法,增强全社会保障“三农”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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