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sgcc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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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下转D3版)

(上接D1版) (三)发行人的前十名股东

(四)发行人的外资股股东

无。

(五)主要股东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朱付云持有南京瑞蓓86.02%的出资额,因而通过南京瑞蓓控制公司20.52%的股份;张静系朱付云的外甥女,直接持有本公司7.60%的股份,同时,2015年6月,张静与朱付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因此朱付云通过张静间接控制公司7.60%的股份;程敏与张静为夫妻关系,程敏直接持有本公司0.95%的股份。另外,道丰投资系华泰战新投投资亿嘉和时为满足跟投要求由基金管理团队成员出资设立的跟投主体,华泰战新投与道丰投资合计持有公司5%的股份。除上述情形之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亿嘉和主要为电力系统提供以数据采集处理为核心的巡检机器人产品和智能化服务,实现“输电、变电、配电”各环节、“天上、地面、地下”全范围运检覆盖,完成电力设备的自动化在线监测和故障预警功能,维护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升供电效率。

公司立足电力行业,紧抓智能电网发展契机,逐渐形成了“智能化产品+智能化服务”的业务布局,产品和服务品种日益完善。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室内机器人、室外机器人、隧道机器人、无人机;公司主要服务分为基础数据服务和状态数据服务两大类,其中状态数据服务包括无人机巡检服务与带电检测服务。此外,为满足电力系统客户实现“一机多站”模式,公司开展了智能化改造业务。具体如下:

(二)产品销售方式与渠道

发行人产品销售方式及渠道与所处电力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相关。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主要可以分为两类:(1)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各级电力公司;(2)从事电力系统相关业务的企业(包括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南瑞集团等),该类企业主要从事电力系统相关产品的销售或向电力系统提供服务,该类企业与公司的交易方式为向公司采购产品或作为发包商将部分电力系统技术服务类项目分包给公司完成,其最终的销售客户也主要是各网省(市)电力公司及下属企业。

其中,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现行采购模式,其对外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均通过招标类采购和非招标类采购两种方式:

招标类采购: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规定,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其中,公开招投标方式是指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按照《招投标法》及国家电网公司内部采购制度,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等)上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人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其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采取电子化开标方式,开标内容通过现场和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在开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中标公告;邀请招标则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各类业务的公开招标文件,招标人在评标时主要对商务、技术和价格三方面因素进行评估。其中:商务评估部分一般考核投标人的基本经营情况、项目经验、招标文件综合质量等;技术评估部分是智能化产品的主要考核指标,除了对工作方案、项目人员素质、质量体系、安全生产能力等一般要求进行考核外,还针对机器人产品设定了特殊的考核指标,包括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过往中标率和验收合格率、研发能力等,以提高技术评判标准;而价格部分则主要评判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格或平均报价的差异,不同业务的招标要求中价格部分所占权重不同,权重越高表明客户对价格越敏感。在上述各因素评估过程中,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一般权重较高,是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考核指标。

非招标类采购: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分为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直接谈判三种。其中,竞争性谈判方式是指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通过公开发布采购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采购公告中明确采购条件、采购范围、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文件获取、应答文件递交等事宜,合格供应商均可参与应答。首轮应答文件初审完成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设立谈判小组(以外部评审专家为主)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就其技术方案、商务条件、报价进行澄清、谈判和修正。供应商与采购人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商务谈判后,在形成最终技术方案和商务条件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或多次重新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最终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通过公开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是公开指定供应商参与报价,并进行价格和技术谈判,最终确定谈判结果并进行公示;直接谈判是指采购人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并通过洽谈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三)公司生产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现有机器人产品所需采购的零部件品种繁多,价值分散,其中关键零部件有红外相机、伺服电机、减速机、工控机等。与机器人相关的智能化改造业务所需采购的零部件则主要为轨道和环境检测辅助装置(包括气体、温度、湿度、烟雾传感器、空调控制系统等)。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成熟,市场供应充足,能够保证供应的稳定性。报告期内,由公司采购的智能巡检机器人的主要原材料金额、占采购金额比例及平均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件

注:2017年下半年公司正式推出室内机器人v2.0版本,对其升降系统进行了全面改进,其中升降模组和碳纤维伸缩筒不再使用。此外,为控制设备质量,降低业务成本,公司将室内机器人的现场安装由包工包料方式改变为包工方式,即现场需要的辅助传感设备由公司直接向生产厂商或经销商购买。

报告期内,除导线、标准接口等材料外,公司绝大部分原材料均为非标件,需要通过定制化采购或外协加工方式获取,因此没有统一的行业价格;而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因各家产品架构设计、材料制作工艺等方面不同,原材料的生产厂家、型号、性能亦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具可比性。

报告期内,依照物料种类的不同,公司采取不同的采购定价模式。其中:对于激光扫描雷达、红外相机、碳纤维伸缩筒、巡检机器人外壳、钣金件、轨道等物料,由需求部门提供详细的产品技术要求、设计图纸、数量、品牌等,采购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寻找合格供应商定制,并通过询价比价(适用于多个供应商)、议价(适用于单一供应商)方式定价。此外,公司也通过外协加工方式获取升降机构、行走机构、二自由度组件、电路板、模组等部件,外协加工的定价一般采用成本加成模式,公司根据外协厂商报价,通过询价、核价等环节确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虽然不存在统一公开的市场价格,但由于其生产工艺成熟,市场供应充足,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采购流程和制度,因此,随着发行人智能巡检机器人产量的逐年扩大,公司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不断加强,同时通过材料、工艺改进等方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不存在采购价格有失公允的情形。

(四)行业竞争情况

从市场竞争整体情况来看,目前国内生产应用于电力行业的智能巡检机器人的企业数量不多。从机器人生产商的分布来看,国内主要聚集在长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地区等经济发达区域,区域集中度较高,形成了一定的区域产业基础。除发行人外,国内厂商主要有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基础数据服务的开展情况在国网各省级电力系统内存在较明显的差异性以及一定的区域独立性,全国范围内,江苏省、福建省、天津市等地区正在试点推广中。报告期内,公司该业务全部集中在江苏地区。公司竞争对手包括厦门亿力吉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量为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

无人机巡检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均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北京恒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开悦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易瓦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方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五)本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电力系统提供以数据采集处理为核心的巡检机器人产品和智能化服务。其中,巡检机器人产品主要为室外机器人和室内机器人,智能化服务主要包括基础数据服务和状态数据服务中的无人机巡检服务。

室内机器人产品因处于推广阶段,尚未列入国家电网集中采购名录,因此一般由各省级电力公司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流程的规范要求,在其权限范围内根据各地实际需求自主采购。鉴于该产品概念较新,且由发行人在江苏地区率先试点,在一定程度上开拓、引领着客户需求,因此公司具有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市场占有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2015年,公司集中资源优势重点服务于江苏地区,在省内实现室内机器人销售50台;在江苏地区取得一定成功经验后,发行人陆续开发了国内其他试点省份需求,以推广、销售室内机器人方式满足国家电网对配电站的无人化运检要求;2016年,公司将该业务拓展至天津、上海、河北等省份,共实现销售270台;2017年,公司继续加强室内机器人产品推广,共实现销售448台。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公司以中标金额统计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79.67%、92.11%和77.78%。

室外机器人产品因应用于变电站中,属于高压、特高压项目,根据国家电网招投标制度要求,一般需要在国网公司平台统一招标,中标后各省级电力公司作为最终使用单位与公司签订合同。此外,省级电力公司也有一定权限,根据需求及资金情况自主招标。2016年,国家电网集中招标272台室外机器人,公司中标54台,市场占有率约为20%左右(按中标金额计算,中标率为16.64%);2017年,国家电网未组织集中招标采购,公司参与了部分省级电力公司的公开招标项目,并中标4台室外机器人(不包含发电厂自主采购的1台室外机器人)。未来,公司将持续以市场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产品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在继续巩固室内机器人市场优势的基础上,努力提升室外机器人的市场竞争力。

基础数据服务的开展情况在国网各省级电力系统内存在较明显的差异性以及一定的区域独立性,全国范围内,江苏、福建、天津、上海、北京等地区均已试点推广。报告期内,公司该业务全部集中在江苏地区,主要是针对江苏地区的电力电缆及通道方面的数据采集服务,因此,该业务由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负责招标,中标后各市级电力公司作为最终服务接受单位与发行人签订合同。由于基础数据服务业务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且存在一定地域性限制,使得省内企业在投标时具有一定地域优势;同时,鉴于公司在软件开发和项目流程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竞争力,再加上公司将该业务与隧道机器人进行有机结合,为电网客户提供了增值服务,使得公司维持了较高的中标率。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分别完成验收地下电缆18,270.50公里和13,846.98公里。2017年,公司无新增基础数据服务业务。

无人机巡检业务主要是针对电力架空线路及塔架方面的数据采集。该业务目前也在国网省级公司平台招标,中标后省级公司或下属各市级电力公司作为最终服务接受单位与公司签订合同。虽然该行业竞争对手较多,但发行人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仍能保持一定的中标率(2015年至2016年均在30%以上)。

五、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情况

2016年2月1日,公司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1012016YC0020),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位于中国(南京)软件谷杨家坟C1、C3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42,975.9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50年,转让价款为5,805万元。2016年1月、4月,公司分三次支付出让金合计5,805万元。2016年5月3日,经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雨花台分局与公司的现场踏勘,该宗地已符合交地条件,双方签订《2015GY58地块交接确认书》,公司自现场踏勘之日起接收该土地。2017年9月,发行人取得了上述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拥有61项授权专利、8项实施许可专利、16项注册商标、39项软件著作权、14项软件产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租赁8项物业,无自有房产。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朱付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2.46%的股权,并通过南京瑞蓓和一致行动人张静间接控制公司28.1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除控制发行人外,控制的其他企业仅有发行人股东南京瑞蓓。南京瑞蓓系员工持股平台,与公司在经营范围方面不存在重合,自设立以来,南京瑞蓓除对公司投资之外,未开展其他具体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与其他法人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浩德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朱林,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付云的哥哥,因此浩德科技为公司关联方,目前主要从事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

双方经营范围中均含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是基于双方各自的业务发展需求而设定的。实际业务方面,浩德科技目前主营业务为聚焦大数据产业,从事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控制系统建设以及相关业务的维保、运维服务。而公司目前主要为电力系统提供智能化产品及服务,主营业务包括智能巡检机器人产品、基础数据服务、状态数据服务(无人机巡检服务以及带电检测服务)等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双方未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亦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避免浩德科技及其控制的公司(包括未来成立的一方控制的公司)与亿嘉和及其控制的公司间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况,双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共同出具《承诺》。对于未来的业务情况,双方在充分考虑各自发展目标与规划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对后续均有可能涉及的带有运营维护性质的服务业务,以及经营范围中均有涉及的建筑智能化业务,基于业务形成原因,从产品特性、服务类型及领域等方面出发,进行了更为明确的划分界定,以彻底避免同业竞争风险。

除浩德科技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的对外投资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付云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以及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南京瑞蓓、上海诗洁、张静、许春山和兰新力均已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的《关于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固定资产

单位:元

鉴于一方面,公司当时主营业务聚焦于江苏地区;另一方面,公司当时的办公地点由于面积较小已无法适应公司发展需求。因此, 2014年7月,公司决定出售北京房产(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4号楼4层04E),利用出售上述房产所得资金来租赁或购买面积更大、更适合公司发展的办公区域。

发行人出售相关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14年7月15日,江苏国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苏亿嘉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出售相关房屋建筑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国评报字【2014】第235号)。根据上述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北京房产评估价值为1,951.17万元。

2014年12月,根据评估结果,公司与朱付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北京房产以1,951.17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朱付云。北京房产于2015年1月完成权属变更相关手续。相关购房款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毕。

由于江苏国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上述房产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追溯评估。2017年1月9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部分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C5001号)。根据上述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北京房产评估价值为1,946.22万元。由于两次评估值较为接近,且北京房产关联交易定价略高于上述评估值,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未损害公司利益。

综上,由于上述房产交易对价按照评估价值进行确定,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交易对价(包括资金占用费)也已支付完毕,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① 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② 2016年度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公司2016年度未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③ 2017年度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公司2017年度未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南京鸿享特、浩德科技等主要关联法人发生过资金相互拆借行为,主要是关联企业为满足资金周转临时需要相互支持,以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缺口问题,但截至2015年末已全部清偿完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或公司占用关联方资金的情况。

(3)关联担保

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朱付云以其之自有房产为公司与江苏银行之间签署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SX010115000979)及依据该合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JK010115000146)提供担保。该关联担保已于2016年4月公司清偿上述借款后相应解除。

3、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元

上述其他应收款余额均为业务备用金余额。

2015年末,员工备用金余额较大,主要系报告期期外累积形成的备用金余额。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备用金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备用金额度管控,对日常业务用款采取事前领取备用金与事后报销相结合方式,且实时监控备用金余额情况,定期催促员工报销,严禁出现大额长期备用金挂账的情况。截至2016年末,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生产经营完全不依赖关联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仅发生过一笔采购商品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且金额较小,偶发性关联交易则主要为房产转让、借款担保以及资金拆借与偿还。如前所述,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5、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审阅了与上述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了解了关联交易发生的背景和动因,我们认为:

1、公司在进入上市辅导期前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形,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由于上述往来已经清理,且已收取资金占用费,因此,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除关联款项往来之外的关联交易活动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仅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的程序外,还专门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今后应当按照该等规定处理关联交易事项,确保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做到价格公允、程序合法;我们也将对此等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并将督促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关联交易的政策法规及相关制度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5、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也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独立职权,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

6、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资产、业务、机构、人员及财务均独立于各关联方,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公司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披露。

为避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付云女士,公开发行前持股超过5%的股东南京瑞蓓、上海诗洁、张静、许春山、兰新力,公开发行前合计持股超过5%的股东华泰战新投与道丰投资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朱付云女士:又名宋彦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浩德科技董事。1999年4月起创办亿嘉和,历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南京瑞蓓执行事务合伙人,浩德房地产、上海吉尼列尔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方睿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许春山先生: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8月至2012年9月任上海英集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天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湖北英集斯智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刚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至2011年10月任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南京华泰瑞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南京华泰瑞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华泰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萨驰华辰机械(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发行人董事。

姜杰先生: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2月至2011年6月任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华南院副总工;2011年6月至2015年1月历任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所长、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任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副总经理;2016年4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黄学良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10月至今历任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苏州源辉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能拓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袁天荣女士: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7年至今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院财务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国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武常岐先生:1955 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现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洵美动漫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赵伟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5月至2012年5月任上海英集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任上海寰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4年8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机电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曹雨麒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4年11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监事。

李南俊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任上海壹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务经理;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方睿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设计;2014年10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商务专员、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姜杰先生:详见本节之“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许春山先生:详见本节之“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兰新力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3月至2014年6月,任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2014年6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严宝祥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至2011年3月任浩德科技商务部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8月任上海壹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任江苏方睿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商务部职员;2014年5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杰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任浩德科技市场部经理;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上海亿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营销总监;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任江苏方睿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4年9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新建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5月至2016年5月任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咨询院管理咨询所副所长;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任亚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解决方案咨询资深工程师;2016年9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少劼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6 年 3 月至2015年4月,担任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5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朱付云直接持有公司42.46 %的股份,并通过南京瑞蓓和一致行动人张静间接控制公司28.1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付云女士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元

3、主要财务指标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增长迅速,公司总资产从2015年末的23,731.22万元增长至2017年12月31日的51,090.81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6.73%。公司资产快速增长的原因,一方面系公司利润的逐年累积以及外部投资者资本投入,导致所有者权益增长,另一方面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负债以及银行短期借款有所增长,导致负债总额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2015年末、2016年末以及2017年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5.26%、75.32%以及83.28%。形成该种资产结构主要原因系公司融资渠道有限,而发展速度较快,为满足公司在研发投入方面对资金的需求,以维持核心竞争力,公司在报告期期初尽量减少长期性资金占用,降低非必要的固定资产投资。随着主营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及智能化产品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产能需求,提高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水平,保持业内较为领先的研发实力,一方面在2016年购置了土地使用权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另一方面则不断增加对生产设备和研发设备的投入,因此,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2)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回款情况正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处于正常水平,资产周转状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存货期初余额+存货期末余额)×2

①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2015年、2016年以及2017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4、5.09以及5.5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电力系统或者为电力系统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大中型企业。由于上述客户规模较大、资信较好,与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合作,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其中,2016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比2015年大幅提高,主要原因系公司当期加大了应收款项的清收力度,并将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作为营销、业务岗位的考核指标之一,加之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并及时向客户申请付款加快资金回流速度,从而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上期末大幅减少。

(下转D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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