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道远:任性的“红头文件”亟需法律规范-红头文件

沈道远:任性的“红头文件”亟需法律规范-红头文件

“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违者礼金一律‘没收’”……这些限定性极强的规定是贵州某县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管理县辖区内所有城乡居民操办酒席的“红头文件”,文件一经曝出,引发质疑。(2月7日《人民日报》)

近日,贵州某县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一份“红头文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遭到了民众的质疑。文件内容涉及“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违者礼金一律‘没收’”等条款。就其发文的目的而言,无疑是好的。在贵州一些县区经济欠发达,可人们的人情负担却很重,不少民众对此颇有怨言,但无奈陷入人情漩涡之中,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可见,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尚,在这些地区是非常有必要的。

政府发“红头文件”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文件措辞绝对,限定性极强,在实施的过程中经常会走极端,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加之,如果一些干部在执行时,方法不恰当,态度傲慢,更有甚者会激化干群矛盾,加强民众和政府的对抗情绪,给政府造成重大的舆情危机。2月6日的《南方都市报》就报道了,贵州绥阳县在滥办酒席治理过程中采取没收群众饭菜的新闻。新闻一经报道,就给当地政府带来了不小的舆论压力。

其实,仔细分析舆论,民众也并非不支持治理滥办酒席的不良社会风气,主要是认为没收饭菜这样的做法,太过简单粗暴。在百度“绥阳吧”,媒体记者看到有网友于1月初发帖吐槽邀请参加酒席的电话短信微信众多,不胜其烦,还有网友发帖询问治理滥办酒席工作小组的举报电话。这都说明治理滥办酒席是拥有群众基础的,如果政府的方法得当,也不至于出现这样没收饭菜的闹剧了。

地方干部按照“红头文件”办事,本没有错。令人担忧的是,部分“红头文件”的出台太过草率,没有经过科学地论证,甚至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患上了“文头文件”依赖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任性的“红头文件”在各地频现。而这些任性的“红头文件”往往在被媒体曝光后,也就成不了“短命文件”。

那么如何治理任性的“红头文件”呢?用法律进行约束规范,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其实,早在2015年4月28日,最高法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已经做出相关规定。该司法解释指出法院可以直接认定“红头文件”是否合法。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受到了“红头文件”的侵害,除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之外,还可以可一并请求法院对“红头文件”是否违法进行附带审查。另外,各地还应该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依法及时进行“红头文件”的清理工作,并且将相关清理结果和目录在官方网站公布。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地方在制定“红头文件”时,一定要注意不能和上位法相冲突,否则制定的“红头文件”,既没约束力,也不符合法治精神。很多任性的“红头文件”就是犯了这样的错误,最终只能沦为“短命文件”。

地方敢制度任性的“红头文件”,很多时候就是因为缺乏法律制约。只有将“红头文件”的治理纳入到法律轨道,进行依法依归管理,才能让领导干部们在制定“红头文件”时,多一些思考,少一些冲动,多一些论证,少一些主观臆断。

稿源:荆楚网

作者:沈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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