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给自己缴纳五险一金是最大的一个坑。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部分企业不给职工交纳五险一金。
我们国家为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能够享受社保和公积金待遇,往往也允许他们自己承担相关费用的方式,自己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于是这些职工就想是不是自己可以缴纳。是的,用人单位不缴纳,在社保和就业系统中,显示我们仍然是处于失业或者灵活就业状态,自己缴纳可以。
可是一旦以后我们后悔,想进行维权,那就不可以了。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5项保险,职工和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费用。
职工的缴费比例全国有统一的规定,养老保险缴纳缴费基数的8%,医疗保险缴纳2%。失业保险各地并不统一有0.3~1%。一般来讲职工承担总费用的25%左右,企业承担75%。这还仅仅是社保。
公积金是企业和职工各承担一半,缴费比例从5~12%,比例的选择由用人单位确定。
如果我们自己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负担比较重。青岛市如果自己缴纳,最低也要1200元每月。企业才给发放多少工资啊?
我们跟用人单位构成的关系,就是更为复杂的劳务用工或者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不是必须给职工交纳社保了。而且自己缴纳之后,用人单位想缴纳都缴纳不了。
如果我们不缴纳社保,选择未来一个合适的时间段维权的话,能够得到什么呢?
第一,社保补缴。社保没有缴纳,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责令企业给补缴社保,补缴社保还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规定滞纳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不需要管。社保补交之后,我们仍然可以享受失业金等待遇。
第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仍然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这也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保。
第三,双倍工资。绝大多数情况下,不给缴纳社保,肯定也不签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应当从建立劳动关系的第2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12个月结束。从第13个月起,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从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计算违法行为结束时间。劳动仲裁维权有效期是一年,劳动监察的维权有效期是两年。
所以,维权要趁早。
如果我们自己不缴纳社保,企业也不缴纳,万一出了问题,是不是有些权益得不到保障呢?
这种情况,我们的法律法规早就考虑到了。能够产生影响的主要是医疗待遇,生育待遇和工伤待遇。只要是因用人单位原因,没有给缴纳社保的,医疗、生育、工伤待遇,都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踢皮球,国家发布了社保基金先行支付规定,明确医疗和工伤,在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情况下,可以先行支付有关待遇。
所以,法律法规是比较完善的,职工应当选择合适的时机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企业还敢不给缴纳社保,也主要是我们职工很多人忍气吞声,把企业给惯的。当然大家要注意维权成本,如果觉得维权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太高,可以选择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还是建议一定要把社保交上,这样是最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