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一条指向两个区直单位“一把手”涉嫌在乡镇环保工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线索被移交到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纪委监委。
原来,为解决鄂州市红莲湖新区污水管网不配套、不完善问题,2019年1月14日,新区管委会向区政府报送了《关于建设红莲湖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的请示》,区政府主要领导在文件上批示:“请水务水产局、住建局按总要求提出意见。”然而时任区住建局局长姜某某和时任区水务水产局局长付某某收到文件后,均只签上自己的名字就把文件转走,1月29日,这份文件回到鄂州市红莲湖新区管委会,两家相关单位除了负责人签名,没有给出任何具体意见。
“为什么区住建局、区水务水产局在这个文件处理签上只有签名,没有给出具体意见?”面对调查组的疑问,姜某某解释说,这件事情涉及资金过大,应该由区领导拿意见,“我怎么好表态呢?”在质问付某某时,付某某认为,这个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没有涉及水务水产局的业务范围,“不在我们工作职能之内,没办法给出意见。”
然而,根据鄂州市涉水事务一体化改革精神,区水务水产局应加强同市水务局的沟通,协调污水管网工程推进工作;区住建局则是主体负责单位,重大建设工程应该由其拿出具体意见提供给区领导,帮助决策。但直到3月份,两家单位负责人仍未提出意见,工程被严重耽误。
不经认真研究,只签字、不表态,是典型的不担当、不作为。2019年4月3日,华容区召开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对姜某某、付某某不担当、不作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予以严肃通报批评,两人作出深刻检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监制:马楠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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