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去法院起诉,不就是为了申请强制执行吗,不就是把债务人搞进黑名单吗?就算没钱,也要申请强制执行,把他们名声搞臭!
如果说你是为了出一口气,是为了让债务落得一地鸡毛,让债务入难堪,甚至家破人亡,那么就请自便,如果你认为自己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想解决债务纠纷,就请认真看完这篇文章。
法院判决以后,被告无力偿还欠款,还有必要申请强制执行吗?
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请大家先不要着急,请听我分析完其中的利害关系。
1)起诉债务人,实际上就等于将在债务双方之间的窗户纸捅破,撕破了脸皮。
对于债权人来说,认为债务人不还债,我起诉你也是天经地义的,你不但不能跟我记仇,还应该理解我,甚至配合我。
但是对于债务人来说,本来之前就是亲戚朋友,关系不错,能够产生债务关系,本身就说明有相当深厚的情感维系。但是今天债务人落魄了,债权人就将自己起诉,除了自己失去了尊严,在双方交叉的圈子里,也让自己没有面子。
如果是有偿借贷,本来债务人还留有一丝愧意,但是债权人起诉,反而让债务人觉得,反正大家都是做生意,失败就变得理所当然,会分散自己责任。
其实,很多矛盾就是这样产生的。
如果对方跟你有仇有怨,债务化解那是相当困难的,这毋庸置疑。
1)强制执行,就是彻底地将债务人逼上了绝路。
可能正在经营中的生意被迫停业,无法正常经营,获刷收入。
可能唯一的住房被查封,债务人失去了最后的港湾。
可能最后的合作伙伴因为负面信息被迫终止。
可能家庭因此四分五裂。
可能亲人因此反目成仇。
总之,强制执行,就意味着债务人将失去一切;当然,如果他们失去的,能弥补债务损失,那就另当别论,倘若他们失去的财产,并不能足以抵消债务,那么余下的债务,就成了死账,呆账。
从情理上来说,他们的家破人亡,跟债权人有直接的关系。
2)将债务人起诉,纳入失信人名单,更重要的是大大降低了他们创造财富的能力。
很多债权人以为,不就是个黑名单吗,还至于让债务人走上绝路。
如果没有经历过这些,完全不知道黑名单对于负债累累的债务人,意味着什么?
1、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可不止是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债务人的信息。在人口集中密集的地方,反复播放失信人信息,通过互联网媒体,扩散失信人信息,甚至给债务人的电话设置失信警示彩铃。
诸多手段于一身,真正是让被执行人无处遁形。那么,他们就只能困在家里,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
2、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很多限制措施,大大降低了债务人的创造能力。
比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降低了他们的出行效率,丧失竞争优势。
比如限制被执行人担任企业高管,办理营业执照。担任企业高管,二次创业正是债务人翻身的必要条件。
比如禁止被执行人进入特定行业,那对于很多有一技之长的债务人来说,就是断了他们的生路。
比如很多单位拒绝使用有案底,有征信污点的人,这其实就是判了他们“死刑”。
以上的限制,除了预防他们再次失信以外,其实也极大地阻碍了债务人的发展。这对于履行偿还义务,有百害而无一利。
那么,对于已经起诉,且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要知道,化解债务纠纷,其实就是一个“钱”字,债务人有了钱,一切便迎刃而解。
所以,我们要围绕债务人的创造能力,偿还能力想办法。债务人的创造能力越强,钱还得越快,越顺利。
反之,如果我们千方百计地阻碍债务人的发展,对他们的生产经营进行破坏,对他们的工作进行阻挠,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影响,只能让他们的创造能力变弱,心理产生抗拒。还债变得困难,而且时间拖得更久了。
所以,是采刷步步紧逼,对簿公堂,还是放水养鱼,这要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是恶意逃废债,还是暂时没有偿还能力,一定要仔细甄别,决不可一棒子打死。
强制执行,对于大部分债务来说,最后就是一地鸡毛。
最后,希望所有的债权人,能够包容,理解,宽容债务人。
也希望所有的债务人,不抛弃不放弃,振作精神,重头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