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文件编制中,必须记住这些关键点-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的繁简程度,要视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建设项目复杂、规模庞大的,招标文件要力求精练、准确、清楚;建设项目简单、规模小的,文件可以从简,但要把主要问题交代清楚。招标文件内容,应根据招标方式和范围的不同而异。工程项目全过程总招标,同勘察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和施工分别招标,其特点性质都是截然不同的,应从实际需要出发,分别提出不同内容要求本文列举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的11个关键要点,希望对各位小伙伴有所帮助。

在招标文件编制中,必须记住这些关键点

一、编制工程概况

在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工程概况叙述的目的在于帮助潜在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地质地貌、气候条件、现场情况、工程情况(结构类型、建筑物构筑物形式及数量、层数、主要建筑内容、对周边环境要求、设计标准)、建设前期准备情况和地质资料等。

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概况的技术要求应描述的更为详细和清楚,如抗渗、防火、耐温、自控系统的特殊要求及所采用的工艺,所安装的设备等。有些工业建筑项目,其构筑物较多,如多种池类,地下通道、烟囱、塔类、炉体等,技术要求特殊、复杂,一般应按各单位工程载明其特殊要求。

在提供了整套设计图纸或施工图纸并提供了工程量清单后,工程概况可以写的简要些,但要把工程项目情况、地质地貌、气候条件、建筑规模、特点写出来,让投标人基本能在工程概况中了解到项目大体情况。招标文件发售时,除发给潜在投标人全套施工图纸外,如港口、码头、桥梁等特殊工程,还应附工程附近的海域图和施工地点工程区形势图等。

二、投标资质审定

投标人的资质一般在发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时明确规定,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招标文件中还应注明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要求和资格审查的程序及方式。

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资质等级的要求应根据行业、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工期、工程质量的要求审定。企业应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及经营范围的条件,依工程类别(面积或体积)、复杂难易程度(结构复杂、钢结构多、大跨度、高耸、机电设备安装复杂)、工期要求、分部分项质量要求(如抗渗、耐热、防辐射、抗震等),施工条件恶劣(高温、场地狭窄、流沙、大水量和生产交叉等)等内容综合考虑,共同确定适宜本工程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以满足工程需要。

三、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首先,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标前会”和“踏勘现场”的时间、集合地点和是否由投标人自带车辆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由设计单位和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的“标前会”和“踏勘现场”。

为便于操作和节省大家的时间及费用,“标前会”和“踏勘现场”最好一起组织,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程序和时间以及注意事项等。“标前会”和“踏勘现场”由四步完成:

1、组织标前会议,进行项目介绍

2、踏勘现场,介绍现场条件

3、举行面对面质疑澄清会议

4、会议纪要,发放答疑文件

注:踏勘现场过程中,介绍人介绍现场情况时应让各潜在投标人都听得到,避免一家提问就只给一家讲解,引起大家误会。

四、分包

招标时最容易疏忽的就是分包。经常会碰到没有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说明分包范围和要求,而投标人又聪明地不提醒,在签订和执行合同时太让人头痛了。所以,从资格预审到招标投标都应提前将分包的内容明确,将范围划分好,并将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提前在资审时审查清楚。如资审时没有确定是否分包而工程施工确需分包时,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就应写清楚。《标准文件》在投标人须知的总则中留出分包一条是很有必要的,而且明示分包的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并交代好限制条件,这样就不容易疏漏了。

五、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

1.采用预支工程预付款的方式。要明确预支金额,按比例逐次扣回的办法,按月进度形象计量支付。

2.不采用预付工程备料款的方式(不提倡),可按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支付,累进价款支付的结算。

3.即预支工程预付款,也按形象工程支付进度款。

无论采用那种方法,都应保留一定工程款比例作为保修金(土建、安装3-5设备5-10,并按国家规定保修年限扣回和支付,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标明,额度不能过大。

建设单位应支付工程预付款,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及预付款担保,《标准文件》中提供了履约担保的格式和预付款担保的格式,将过去一直习惯运用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时就提供自己账户银行开具的保函方式,而改为投标时提供投标人签章的担保书方式,减轻了施工企业的投标负担。

六、工期

施工工期的确定,应依据工期定额和竣工需要,来规定合理工期。从实际出发考虑冬雨季、节假日,甚至要考虑麦收、秋收期间的工期措施。各单项工程之间互相作业时,有的工期紧急,有的工期比较宽裕,都需区别对待。提前工期,应考虑赶工措施费,提前工期和延误工期的要有奖罚办法。确定工期要与招标人协商,招标代理机构应把关。

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招标投标的重要内容。施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合同主要条件是双方签合同的依据,一般不允许更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是招标人单方面订立的,强迫投标人同意了,才能参加投标,即由要约人(投标人或合同中的承包人)向受要约人(招标人或合同中的发包人)发出要约,而一旦选定中标人,招标文件里的合同条件就成为受要约人的“承诺”,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工程施工招标不像其他项目招标,它在招标文件中由招标人制定和载明的合同专用条件,常规上一般不允许偏差,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同意合同条款,中标的可能性基本为零(中标后合同签订时的变更除外)。

八、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房企要对照施工图纸认真核对,投标人要依据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如发现有错误,应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所有合格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应写详细,并表述完整、清楚,如暂估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等,还应考虑规范中不含的特殊项目、招标人的特殊要求以及计价方法等。

一般招标工程实物量和单价,在合同中有以下两种处理办法:

1.实量实算。允许在施工后进行调整,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但单价不调整。即习惯上所说:调量不调价。

2.一次包死。实物量和单价都不调整。除设计变更原因外,一律不调。

九、报价

报价是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最敏感的部分,也是招标投标活动的“核心”部分。

工程施工图已发全,提供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中说明计算规则、采用计量单位、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子目和数量。一般也有二种报价方式:

①投标报价采用固定价。中标价是固定的,不因市场价格、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变化而变动,如需变动在合同主要条款内写明。适用于简单房屋建筑,写清结算。

②投标报价采用可调价。中标价仅为计划价,可因市场价格、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变化而变动。

以上①、②两种方法工程招标时经常采用。目前国内招标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为固定单价方式,其单价又分为“工料单价”和“综合单价”。一般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参考相关定额计价。

以上①、②两种报价方式,在工程结算方式中应列出结算公式。

十、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是招标活动过程中的“关键一环”。评标办法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本次招标活动能否评选出理想中标人即招标结果。其评标方法在国家七部委12号令中第二十九条中规定“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标准文件》中规定了两种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其实有这两个方法已经足够,其他方法也只是这两个方法在程序上的演变,大同小异。

评审的因素和标准在《标准文件》中已经载明,而量化标准和评分标准还需根据施工工程的情况进行协商和编制,填写在评标办法“前附表”里。

十一、参考资料

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还应编制一套详细的参考资料与招标文件和图纸同时发售,对其所施工工程的项目状况和现场条件做出详细说明。

在工程建设中,现场条件指工程建设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前所具备的条件,这些条件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施工有直接影响,也直接影响到工程报价和工程造价。

参考资料中的现场条件含自然条件、水文地质勘察及经济条件等,文件中应做详细介绍,使投标人熟悉其工程施工环境,合理考虑风险,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得以考虑周全,并合理报价。一般讲,现场条件中包括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环境条件、生活福利条件等其他招标人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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