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恪
据报道,广州公证处多收了市民冯志波先生1450元公证费,经举报被责令退回。但公证处给其寄来“红头文件”,要其亲自去领取退费。冯先生认为,不应该自己前去领取,于是也给公证处寄去一份个人名义“红头文件”,落款还盖上自制印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对方送款上门。日前,多收的款项已退款到账。
以自制“红头文件”对付“红头文件”,可谓“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谁犯的错就该谁负责,此乃权利义务对等。如此简单的道理,到了某些行政单位那里,却总想着回避错误转移成本,似乎承认问题予以退款已经做出天大的让步,乃至习惯性滥发“红头文件”,仍在试图挟行政之威施加压力,却未曾想遇到较真的维权者。一份自制“红头文件”,既是公民意识的高歌奏凯,也是对官本位、形式主义的讽刺。
公证收费乱象,公众诟病已久。公证收费不仅价格高昂,偏离实际公正成本,一份简单的证明文件可能就要付出数百元之多,再加上乱收费、重复收费,公证服务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门一本万利的生意,而且公证机构依旧延续地域性划分模式,“别无分店”,公证机构基本处于事实垄断状态。因此,出现此次“天价公正纸”事件并不令人意外。
“天价公证纸”事件被曝光之后,公证处承认存在多收费,同时暂停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并在物价部门勒令之下退回多收的费用。问题是,既然当时收费出具了发票,可见多收费并非工作人员一时的乱作为,很可能是存在已久的老问题,最终却只是处理具体工作人员,如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果真有半点认错的诚意?倘若没有当事人“灵机一动”的行为艺术,这件事恐怕又是不了了之了。
自制“红头文件”其实根本称不上“红头文件”,不过是模仿“红头文件”的格式、腔调,却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红头文件”,作为行政公文,本该严肃无比,可在现实中,却屡屡被当做予取予求的权威符号,连一个服务性质的公证处都能不分场合使用“红头文件”,可见“红头文件”被滥用到何种地步,从中更可窥见某些事业单位“二政府”的心态。
以自制“红头文件”对付滥发“红头文件”,令人击节赞赏。广州向来不乏参与公共事务的传统。他们不仅较真,而且懂得如何较真。送鸭梨、送红薯,在广州几乎已成家常便饭。此种方式,既能消解介入的敏感性,同时又能增加舆论的关注度,从而对相关机构形成压力。虽然并非正常的维权手段,却不失之为现实下的有效选择。
每一个较真的公民都是城市的财富。当很多人在惊呼“这也行”的时候,最应该反思的是“这为什么不行?”与其默许形式主义的泛滥,何不也去认真一回,通过鸭梨、红薯或“自制红头文件”来表达自己的态度呢?
------分隔线----------------------------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