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文件合法性负责-招标文件

对招标文件合法性负责-招标文件

87号令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特别注意:不能把采购人的这项责任转嫁给评标委员会<http://lilun.caigou2003.com/recijiedu/2539165.html>,更不能要求评标委员会<http://lilun.caigou2003.com/recijiedu/2539165.html>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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