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招标文件审核 把好采购需求导向-招标文件

严格招标文件审核 把好采购需求导向-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关系采购项目成败,因此制作完成后进行审核是非常必要的环节。招标文件审核分为初审、终审两个环节,初审一般由编撰招标文件人的部门负责人负责,而终审由分管该部门的上一级分管领导审核。因初审具有初步把关的作用,事项多且繁杂,所以笔者重点就招标文件的初审分为四个环节进行分析。

一、审核采购计划表

从计划表中可以了解到许多内容,如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方式、项目类别、预算金额、执行采购机构、采购计划编号、资金支付方式等内容。上述内容是编撰招标文件时必须用到的内容。

二、审核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与政府采购计划表有密切联系,要做到分包、品目与政府采购计划表上的批准内容一致,采购需求如实反映政府采购计划表上所列数量和预算,招标文件不能随意改变。

三、审核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须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审慎设置,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有5条。

①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合伙执行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改为“三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

④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需注意:政府采购政策变化更新频繁,如“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内容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为国办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内容在原“三证合一”基础上增加社保登记证、统计证。对于这些政策,可在招标文件上作备注,以便提醒评审专家,以免错误评审引发质疑投诉。

特定资格条件,是根据项目本身需要而采取的技术层面的资格要求,对于通用项目而言,如计算机、服装等,要尽量不设门槛,因通用项目采购供大于求。

但对于综合信息平台开发、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项目,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如软件开发需有软件著作权证,医疗器械要有经营医疗器械许可证,锅炉、电梯需有特种设备经营许可证等。审核人要熟悉政府采购的一些强制性规定,否则会引发供应商的质疑投诉。

四、审核评标方法

招标方式评标方法有两种,在此笔者主要谈谈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目前通行的做法主要分价格、技术、商务三个层面进行设计。价格权重是杆秤,一头挑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一头挑起因采购预算而量化的评审因素。根据财库[2007]2号文规定,“除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合理设置价格分值。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

财库[2007]2号文为何仅对价格权重作出规定?因在综合评分法中,价格权重越大,报价最低供应商中标可能性越大;反之,价格权重越小,报价较高供应商中标的可能性越大。审核时应切实注意价格权重,不可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否则就是违规行为。

因此,审核时应严格遵循《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规定,及时与采购人沟通。

作为商务部分,要切合项目特点,尽量把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化作可量化的评审因素,而不是简单地分优秀、良好、一般。在技术部分,要将技术要求及生产标准、工艺等量化成可计分的因素。

无论是商务和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的设置,都要围绕采购标的考量,不要设置无关或不相适应的评审因素。例如一个预算50万元的项目,却要求供应商提供200万元的业绩合同,这是引发供应商质疑投诉的导火索。

注意:初审完成后,终审也不能走过场,要站在另一个高度通盘审视,看招标文件是否将资格条件作为量化指标打分,是否出现特殊专利、商标等字眼,各项分与项内小分是否过高过低等。还要特别关注政策功能导向是否体现,如节能环保等,这些都直接影响整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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