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6月6日晚间,证监会一连发了9个文件,为创新企业在A股融资铺路。意味着从今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证监会申报发行IPO或CDR材料。其中,从发布的规则来看,重点内容包括了:
1.明确了存托凭证的法律适用和基本监管塬则,对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2.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创新试点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3.设定了严格的试点企业选取标准和选取机制。
4.要求要经具有经验的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的塬则,全面、审慎核查后,认为完全符合试点标准、发行条件和各项信息披露要求的,可以向证监会提出纳入试点和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申请。
5.强化了信息披露义务。
6.明确了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的工作职责。